头就是为了借机给女婿扬名。
他的女婿吴子章很有文才,阎伯屿叫他事先写好一篇经他精心修改的序文,就等当天出个风头。
正好王勃去交趾(在今越南境内)探望做县令的父亲,途经洪都,饭都快吃不上了,就想跟着蹭一顿,顺便跟阎都督打打秋风。
阎伯屿一听:呀?京城来的神童啊!正好做个注脚。
萧兵忆怕亮出身份,再把整体轨迹改了,就没先找阎伯屿。
借机跟王勃搭上了话:“郎君,我刚听你说,要去参加阎都督的宴会,能不能带我一个?”
王勃不认识李毅,但看他不像歹人,打扮气度也不似普通百姓,以为是出来游玩的富家子弟,就跟他攀谈了几句。
结果发现这人谈吐也很文雅,就跟他吃了顿饭。
两人天南海北的聊着,很快就熟络起来。
第二天,两人结伴赴宴。
都督的宴会自然不是什么人都能参加,得是有地位的。
王勃报了名,领着新结识的朋友就坐在了一个不太显眼的位置。
萧兵忆尽量不让人注意,省得耽误王勃发挥。
宴会酒过三巡,正在酒意酣畅之时,阎都督让人拿出纸笔,假意请诸人为这次盛会作序。
在坐的不是朋友就是人精,谁还不知道他的用意,所以都推辞不写。
此时,后面忽然有人说一声:“我来!”
正是王勃。
阎伯屿当时就不高兴了,心想:“这小子真不懂事!”
借口去更衣,吩咐属下:“他写什么你报与我知。”
王勃是半点不客气,奋笔疾书,一点没管吴子章铁青的面色。
马上,属下跑来报告阎都督:开头两句是“豫章故郡,洪都新府”。
阎伯屿一听,只冷冷一笑道:“老生常谈,没有新意”。
等王勃写完第一段“童子何知,躬逢胜饯”时,阎都督闻报,才知道王勃确实有点东西,而且气也消了。
从开篇可以看出,王勃并非恃才傲物,情商也没那么低。
第一段不但夸了主人,还把与会的重要人物也奉承了两句。
接下来王勃就开始写景,属下再来汇报内容的时候,阎伯屿不禁夸了一句:好文采!
待王勃写出了“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时,阎伯屿“腾”就站起来了:卧槽!我这要出千古名篇了!
赶紧回去现场观摩,生怕错过精彩瞬间。
这边王勃越写越快,写着写着就开始感怀自身际遇:
嗟乎!时运不齐,命途多舛。
冯唐易老,李广难封。
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
勃,三尺微命,一介书生。
无路请缨,等终军之弱冠;有怀投笔,慕宗悫之长风。
一连串怀才不遇的感慨,把在座的人都给感动了。
而且他在文中,不乏抬高与会人员的遣词用句,目的就是结个善缘,让大家帮忙举荐一下自己。
通篇写完,满座鸦雀无声,都被王勃的惊世文才震住了。
阎都督也彻底把女婿抛在脑后了,拉着王勃的手,激动不已:“此真天才,当垂不朽!我等有幸,见证了这篇雄文诞生,怕是要借贤侄的大作,跟着青史留名了!”
第294章 千古名篇[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