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是充满着许多乐趣。
只是这些乐趣他自己都没有发现罢了。
在人类社会生存,至少不必每天为一日三餐而发愁。
也不必为了几颗果子而和毒蛇抢食物。
荒岛上面没有约束,你不必每天上班,每天做着看似枯燥乏味的够坐。
却充满着无尽危险。
这里唯一拥有的只有大自然。
一切都是大自然的选择,无尽天泽,适者生存,这条道理用在这里是再适合不过了。
荒岛上的动物没有人性,你去跟他们讲道理,完全是对牛弹琴。
只有武力,才能让他们屈服。
而他们用来对付外来者的唯一办法,也只有武力。
可以说,荒岛上没有约束,只有武力,他就是自然的选择。
经过一番努力,于飞终于重新会到悬崖上面。
重新回到悬崖上面的他,感觉时间仿佛过去了一个世纪那般长久,一切都是新鲜的,地上的花草树木看起那么清新。
干枯的大树枝干在风中摇曳,也不在那么凄凉。
生命的意义也在于此,当你将几颗果子送到需要他的人的手里的那一刻,你是开心的。
孙菲菲他们很开心,饥饿了这么长时间终于可以吃些东西了。
不过在这之前需要做个小实验。
地上有很多蚂蚁,荒岛上的蚂蚁很多。
走两步踩死几只蚂蚁,这样子的事情已经司空见惯。
说这话或许有些夸张,可想要在周围寻找到一些蚂蚁还是比较容易的。
孙菲菲从旁边的杂草从里抓来一只蚂蚁。
这种蚂蚁全身通红,嘴里长了两颗大獠牙,看起来狰狞无比。
蚂蚁给人的印象还是比较可爱的。
他们勤劳勇敢,聪明能干,徒手就能扛起数倍于己身的巨石。
那石头对于他们来说确实是巨石,他们尸体那么小,扛起这么大的石头真了不起。
孙菲菲抓了一只蚂蚁,和传统意义上的蚂蚁有所不同。
这只蚂蚁很狰狞,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上一次于飞还被这样的蚂蚁给咬了,身上立马起了一个手指头那么大的脓包。
而且被咬的那一刻特别的疼。
于飞给这样的蚂蚁起了一个很特且的名字,红蚁。
顾名思义,就是红色的蚂蚁。
他全身都很红,嘴里有两颗狰狞的獠牙,而且还喜欢咬人。
于飞被他咬了一下之,身上起了个指头般大小的脓包。
脓包一个星期的时间才彻底消散,这期间被咬的地方很疼。
对于他们来说,红蚁就是恶魔。
专门带给他们痛苦。
对于这样邪恶的东西,于飞他们自然不会手下留情了。
将红蚁放在一小块红色果肉上面,于飞他们静静在旁边观察。
被五双眼睛紧紧盯着的他,没有成为公众人物的自觉。
红蚁吃了点果肉,没有中毒,依然在那里爬来爬去。
于飞他们知道,这种果子是没有毒的,可以吃。
五个人,五颗果子,一人一颗果子吃了起来,不过要先将地上的红蚁踩死。
于飞还记得红蚁在他身上咬了个脓包的事情。
将之踩死也算是抱上次的仇。
于飞不在意自己的生死,来到荒岛的第一天他就有这种想法。
唯一在乎的只有孙菲菲他们。
他们是美女不假。别人都说于飞贪图孙菲菲他们的美色。
事实也是这样,可又不全都是这样。
于飞喜欢孙菲菲他们,仅仅只是一种本能,是一种自然现象。
爱一个人不需要任何理由,这是永恒不变的真里。
第90章 成功[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