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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主要看风向[2/2页]

不凡人生 迷茫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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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在签合同方面,是有限制的。不过,合同法倒也没有规定未成年人不能签合同,只要未成年人具备适应合同规定民事活动的能力与智力,签署的合同就具备法律效率。而对于出版这项民事活动,李博并无不适应之处,可以签合同。\n  与台弯飞翔文化签订的合同,就是李博签约的。\n  当然,非要要求由监护人代理签署,也是可以的。\n  听李博说会让他爸代为签约,王国华这才点头:“那就好,我可以跟李博你放心的谈了,对了,真不需要叫你父母过来,一起谈出版的合同?”\n  “不需要。”李博猛摇头,一点没有未成年人的自觉,心理年龄三十岁大叔,他早已经习惯了自己对自己负责。\n  而且再去把爸妈找来,也很麻烦。家里,现在所有的心思都扑在了新开张店铺的生意上,根本顾不上他。\n  就这样,在李博的肯定要求下,王国华才接受了,可以跟李博直接谈出版。\n  中间难免有很多客套话。\n  而李博成熟的举止,渐渐的让王国华收敛了对他的轻视,把他当成了可以真正谈事情的对象。晚饭没有喝酒,所以很快就吃完了饭,然后开始进入正题。\n  其实也没谈多久。\n  毕竟只是一本小说的开头部分,该怎么出版怎么支付稿酬,都是有例子可循。这些年,内地的出版社,也陆续出版过几次港台大家的小说。买断的很少,大多是都是按照10%版税支付的稿酬,只有几本新出并且抢手的作品,才能享受更高的版税价格。\n  王国华打算以6%的版税作为稿费,出版《诛仙》。\n  而李博想要提高到10%,但是他也明白自己现在还不具备名家的名声,便提出了一个折衷的方案。以五万本为界限,低于五万本就拿6%,超过五万本则拿10%的版税。\n  内地市场与港台市场不太一样,购买基数大但盗版也多,而且书本的定价也要低一些,五万本是个可以当作分水岭的标志。\n  超过五万本就说明,差不多有了港台名家的水准。\n  两个小时后,关于《诛仙》的出版,基本上达成了一致,只等明天,李博把李明臣喊过来签个字,就成了。\n  没办法,王国华坚持要跟李明臣签合同,李博只能随他。\n  谈完了出版,李博没有立刻离开,而是带领王国华、吴海,找了一家环境比较好、价钱还不错的小旅馆住下。\n  接着又聊了一会,李博很好奇,为什么王国华是想要出版《诛仙》,虽然他自认为《诛仙》的质量很高,但在大陆内地市场明显还没有打响属于自己的知名度。\n  王国华回答的很有意思:“我知道你目前正在专注于《诛仙》的后续剧情创作,在来之前我问了喜欢看的一些人,都说写得好。不过说实话,我自己不是很懂这类新型的通俗小说,我负责的是替出版社拉业务,然后自己从中间拿提成。出哪本书,主要就是看风向。”\n  “风向?”\n  “说了也不怕笑话,我就是看港台那边的风向,什么书在那边卖得好,我就在内地卖什么。《诛仙》在台弯卖得好,在内地卖的话肯定也不错。所以我汇报上去后,上头权衡了一下利弊就决定出版了。”\n  李博失笑:“原来如此。”\n  归根结底,卖书也是卖个名气。

第67章 主要看风向[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