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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遗书105[2/2页]

随缘的心变(完本) 程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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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他耸耸肩:“就这么一点儿,脱口而出了。”
      “你爸爸一定挺好,也挺帅。”
      “那是当然。”他毫不谦虚。
      晚上的时候,雨终于停了,我们坐在门外的台阶上看星星。漾忽然对我说:“过两天,我把这个小屋整修一下,我都在这里白住快一年了,还没交过房租呢。”
      “漾。”我说,“你喜欢这里吗?”
      他叹息:“一个没有过去的人,能这样已经很幸福了。”
      “对了,你去医院复查,医生怎么说?”
      “左耳的听力是没办法恢复了,至于记忆,医生说,我要是回到熟悉的环境,熟悉的人身边,应该还有希望。”
      我坐得靠他近一些。他伸长手臂搂住我:“不过吉吉,你还是让我觉得亲切,我好像真的曾经在哪里见过你。”
      “嗯。”我说。
      “其实你不用考虑我。”漾说,“你看,我现在恢复得很好,你要是有自己的事情,尽可以去做。”
      我当然明白他的意思。
      我抬起脸问他:“我们这样过一辈子,难道不会好?”
      黑暗中,他的眸子比天上的星星还要亮。我闭上眼睛,他的吻落到我的唇边,呢喃地说:“吉吉,你知道我担心什么。”
      “什么?”
      “我担心我不是你最爱的那个。”
      这句话击中我的心脏,我猝不及防地推开他。
      “怎么了?”他试图揽回我。
      “早点睡吧,”我说,“明天我还要到市里去出差。”
      “是去送画吗?”他说,“我明天没课,替你当劳工吧。”
      “不是。”我说,“是去见个朋友。需要两三天。”
      “好!”他站起身,伸个大大的懒腰,“休息!”
      我们回到各自的房间。小屋不是很隔音,我甚至能听到他在那边换衣服,脱鞋,上床拉被子的声音。我打开我床头柜的抽屉,那里面有个手机。我还记得那天,许弋给我打了最后一个电话,告诉我他将用自己的方式来替米米复仇。我没来得及劝阻他,当我和赵海生赶到酒吧的时候,爆炸已经发生了,到处都是人,我们的车没法停,只好绕到酒吧的后面,正好看到他从酒吧的楼上跳下来,满脸都是血。我一眼就认出了他。我把他拖上车,他的头部受了重伤,看上去奄奄一息,我们把他送进了医院,他身上并没有别的东西,除了这部手机。
      他在医院里躺了一个星期才醒过来,因头部被燃烧的房梁击中,左耳听力失聪,不再记得过去。我看到媒体上的报道,他在那天的火灾中一共救了十三个人,在最后的爆炸中“失踪”。关于他的报道是双面的,有人称他英雄,也有人说他是元凶。他并没有亲人,只有一个养父,连dna测试都困难重重。
      那一刻我下定决心把他留在我身边。就让他失踪吧,让所有的猜测都随风去吧,我愿意相信这是上天的安排。他是一个灾难的礼物,从“一块钱”开始,慢慢游进我的生命。既然他的过去被擦得干干净净,照顾好他的明天是我的责任。
      我在他出院的前一天跟赵海生提出分手,然后,我带着他回到了这个海边的小城。
      赵海生没有纠缠,或许他爱的一直就是我母亲,我对他而言,只是一个暂时的填空,内心永远也得不到圆满,放手是最好的选择。
      可我自己呢?
      我拿起手机,走到外面,下过雨的海滩潮湿冰凉。我赤足走在上面,打开他的手机,里面只有一点点的余电,因为手机长时间不用,已经停机,我翻看上面的通讯录,翻到“小耳朵”这个名字的时候,我停了下了。
      小耳朵。
      在医院里,我曾经反复听他喊过这个名字。
      我相信,这一定是他深爱的女孩。
      当他站在客厅里长时间看那只“不会飞的鸟”的时候,我更清楚,在画的后面,藏着一个她一直深爱的女孩子。
      是时候,把他还给她了。
      我拿出自己的手机,用颤抖的手,拨通了那个电话。电话通了,我听到一个清脆而甜美的声音:“喂,请问找谁?”那一刻我仿佛看到米米,米米站在海水中央,竖起大姆指,调皮地对我微笑。
      我镇定自己,轻声说:“噢,我找小耳朵。”
      耿东亮来到了荷花里九幢102室。李建国总经理说了,这里住着他的“最好的老师”。耿东亮敲过门,开门的是一个临近四十的中年男人。他的门只开了一个人身的宽度,而他恰好就堵在这个宽度里了。门一打开来耿东亮就感到一股阴冷的气息。屋子里很黑,中年男人的脸出现在这个很黑的背景上,宛如伦勃朗的画面,所有的光亮都集中在人物的某个侧面,他的面色是苍白的、无血色的,是那种怕光和贪杯留下来的满面苍茫,仿佛没有体温的某个面具。而他的眼睛出奇地亮,凹在眉框底下,但那种亮不是炯炯有神,是飘在面上的,像玻璃的反光,像水面的反光。
      中年男人说:“你找谁?”
      耿东亮递上了李建国的名片。
      中年男人很仔细地端详了名片,让耿东亮进去。耿东亮刚一进屋就感到屋子里不是阴冷,而是有点阴森,仿佛进了地下室。所有的窗户都被很厚的窗帘遮住了,屋子里的物什只是比屋子里的昏暗更加浓黑的黑色块,只能看出造型,却看不出质地。耿东亮闻到了久不通风的混杂气味,那是从家具、地毯和皮革上散发出来的,这样的气味总是让人联想起真丝面料上的酒迹斑点,中年男人拐了个弯,他的臀部闪耀起电视荧屏的光亮。他刚才一定是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了,那只烟头还跷在茶几的烟缸上,发出黯红色光亮,说不上是热烈还是挣扎。烟缸旁边的高脚酒杯却相当干净,即使在昏暗里头依然保持了那份剔透,笼罩了自尊和沉着的光。耿东亮跟了几步,不敢再动了,他担心一不小心就会踢翻了什么,中年男人坐回到沙发角落里去,耿东亮注意到他是跛足的,左腿伸得很直,不会弯曲,挂在臀部的左侧,像身体上多余的一种配件。酒鬼坐到沙发上去,打开一盏小座灯,屋子里依旧很暗,他取过遥控器,把电视机关上了。耿东亮有些后悔,无论如何也应该在李建国那儿问一问这个人的姓名的,耿东亮有点紧张,都忘记了在什么地方了,很不自然地问:“你贵姓?”
      中年男人说:“不要这么问,像个跑江湖的。你就叫我酒鬼。”
      耿东亮站在原地,有些进退两难,耿东亮说:“能不能弄亮一点儿,比方说,拉开窗帘或者开一盏灯?”
      酒鬼在黑暗处盯了耿东亮一会儿,然后说:“明亮不是光线问题,而是时间问题,耐心了就会亮了。你干吗不坐下来?”
      耿东亮笑笑说:“你还没有请我呢。”
      酒鬼说:“我也没有请你来。”
      耿东亮看看四周,除了那张沙发,周围其实没有可以坐的地方。耿东亮情愿就这么站着也不愿意坐到他的身边去。
      耿东亮突然闻到了另一股气味,这股气味有别于家具、皮革、地毯上散发出来的那种,仿佛从某个更为幽暗的角落里飘出来的,并不突出,但是闻得见,这股古怪的气味使整座屋子仿佛在水下,更幽暗,更窒息了。“那我们开始。”酒鬼说。这句话听上去有点前不靠村后不着店,耿东亮刚想说“开始什么”,酒鬼便抬起手,拿起了另一只遥控器,摁了一下,屋子里就响起了音乐声,是《重归苏莲托》的起调。耿东亮听着这个起调就明白“开始”的意思了。酒鬼已经全准备好了,耿东亮放下肩上的小包,做好演唱的预备姿势。
      耿东亮坚信自己发挥得不错,高音区又飘又稳,听得出意大利人的热烈与伤痛。酒鬼很小心地听完了,不说话,抬起手腕,用遥控器关掉音响,他侧过身,取出一支十分粗大的红蜡烛,点上了端在手上。
      酒鬼在烛光底下显得更为虚妄了。烛光是柔和的,在火苗的底部蜡烛呈现出半透明的局面,既像被熔化,又保持了固态。耿东亮借助烛光注意到屋子的装潢其实很不错,尤其可爱的是角落里的那只小吧台,式样与调子都有点别致,只是与“居家”的氛围不相通融,更像酒吧的某个角落。墙上有几幅很大的相片,是一个年轻人的演出剧照。样子很疯。它们一定是酒鬼的风光岁月。
      “你这哪里是歌唱。”酒鬼冷冷地说。他说完这句话顺手就拿起了一把小尖刀,小尖刀寒光闪闪的,在阴暗的屋子里头像母兽的眼睛,他没事的时候一定不停地把玩这把小尖刀,要不然刀片的正反两面是不可能这样雪亮如新的。
      “你只是背诵乐谱罢了。”酒鬼说,脸上的嘲讽宛如蜡烛的烛油,化开了,却不流淌。“你只是背诵,仅此而已。”
      酒鬼说完这句话便站起了身体。一手秉烛,一手执刀,他在大白天里手持了一根蜡烛向耿东亮走来,烛光从下巴的底部照上来,在酒鬼的脸上形成很古怪的受光凸凹,不像伦勃朗,更像德加笔下的舞女,一张脸全是自下而上的明暗关系,鬼气森然的。
      酒鬼往前走,由于腿瘸,墙上的影子夸张了他的生理缺陷,有点像墙的阴魂了。他站在耿东亮的面前,目光停留在耿东亮的喉头上。他张开了嘴巴,喉科医生那样做了一个示范:
      “啊——”
      耿东亮只好张开嘴,依照他的样子,说:“啊——”
      但耿东亮一开口就流露出他的美声发音习惯来了,软颚抬了上去,喉头下沉,整个发音部位都打开了,酒鬼显然不满意,用刀尖顶住了耿东亮的喉结,又来了一遍:“啊——”
      耿东亮又说:“啊——”
      不行。出来的声音还是美声。
      酒鬼把刀片伸到了耿东亮的口腔里去,冰冷的刀片压在他的舌面上,一直凉到心窝。
      酒鬼说:“把手伸出来。”
      耿东亮不知道他要干什么,只好把手伸出来。酒鬼的刀尖就在这个时候猛然抽出扎向了耿东亮的手心。扎得并不猛,并不深,然而,惊心动魄。耿东亮猝不及防,失声就尖叫了起来,一声尖叫身不由己冲出了喉咙。
      酒鬼站着,不动,脸上的表情似乎满意了,酒鬼说:“挺好,你的声音挺好。”
      耿东亮捂住了手,手心出血了,并不多,然而疼得厉害。酒鬼退回到座位上去,放下蜡烛,把刀尖送进了嘴里,吮了几下,又放下了。酒鬼做完这一切就用手指拂拭火苗,他拂拭火苗的样子就像一个贪财的女人很用心地数钱。
      “发音不能做假。”酒鬼说,“做假有什么意思?假的东西总是经不起当头棒喝。一刀下去你的真声就出来了,就像你刚才那样,你那么在乎发音的位置做什么?歌唱从来就不是肉体发出来的声音,肉体从来就没有声音,除了打嗝,还有放屁!——你记住了,歌唱只是有感而发,就像你刚才那样。”
      耿东亮捂住手,愣在那儿,酒鬼在他的眼里简直就是一个鬼。
      “你的声音的确不错,”酒鬼说,“到底有美声做基础,呼吸、共鸣、音质都不错,需要修正的只有行腔和位置——这笔买卖我做了。”
      酒鬼站起身,说:“今天就到这儿吧。回去告诉你的总经理,我不要支票。我只喜欢现金——这笔买卖我做了。”
      耿东亮第二天登门的时候带了现金。一见面耿东亮就把信封递给酒鬼了。酒鬼坐到吧台的里侧,点上两根红蜡烛,耿东亮就坐在了他的对面,像主人惟一的顾客,酒鬼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信封数钱。他数钱的样子相当仔细,口型是念念有词的,然而不出声,似乎一出声就会有一半分到耿东亮的耳朵里去了。数完了,酒鬼把钱丢到抽屉里头,他脸上就平静多了。他给自己斟满了酒杯,酒鬼说:“喝点什么?”耿东亮指指嗓子,说:“我不喝酒。”酒鬼便给耿东亮倒了一杯矿泉水,酒鬼在自饮的时候没有忘记玩弄火苗。火苗极其柔嫩,蛋黄色的,像少女的小指头,火苗在某些难以预料的时候会晃动它的腰肢,撒娇的样子,半推半就的样子。蜡烛在燃烧,安静地、美丽地燃烧,并不顾及其他,光亮与温度只是它的附带物。蜡烛从不奉献出什么,因而火苗也就格外自珍自爱了,它的温度像愉悦,它的光亮像缅怀,蜡烛亭亭玉立,烛光在酒的反光中安详,酒鬼张开手,他的指尖抚摸火的侧面。火苗光滑极了。不可久留。
      酒鬼坐在他的对面,玩火,玩刀,喝酒。酒鬼有时候会把两根红蜡烛并到一处去,用不了多久蜡烛的连接处就会化开一道口子,蜡油化下来,往下淌,一边流淌一边粘结,结成不期而然的形状,淌完了酒鬼就会重新取出两支,或一支,再点上,烛光又平稳如初了。
      “你怎么这么喜欢火?”
      “我不喜欢火,”酒鬼抬起头,说,“我只是喜欢烛光的品质。”
      “什么品质?”
      酒鬼抬起头,说:“性感。”
      但是酒鬼把授课的事似乎给忘了。一连三四个下午都把耿东亮关在他的客厅里头,在小酒吧的内侧坐着,不说一句话。这样的静坐实在是一种受罪。酒鬼平静而又满足,他能连续好几个小时玩火,耿东亮就显得十分地窘迫了。耿东亮不说话,他也不说话,耿东亮不提唱歌的事,他也不提,耿东亮忍受了一个下午,又一个下午。耿东亮简直弄不懂他这是做什么,这不是耍他又能是什么?
      “该上课了吧?”耿东亮说。他心里让自己礼貌,让自己客气一些。
      “上什么课?”酒鬼不解地说。
      “当然是歌唱。”
      “我没有什么可以教你的,”酒鬼面无表情地说,“我已经说了,你的呼吸、共鸣、咬字、归音、行腔,样样都比我出色。我教不了你。”
      “那我跟你学什么?”
      “我不知道。”酒鬼说,“我怎么知道?我没有要教你,是你自己找上门来的。”
      耿东亮的脸色在烛光底下说变就变掉了,然而,他敢怒,却不敢言。
      “你拿了钱了。”
      “钱也是你们送过来的。”
      耿东亮便不语了,站起身,往门口去,但是耿东亮只到门口就停住了,回过头来,看酒鬼。酒鬼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他只是平静地玩火,烛光在他的脸上一晃一晃的。
      耿东亮重新走到他的面前,忍住自己,说:“你总得教我一些什么。”
      “你想学什么呢?”
      “当然是唱,”耿东亮说,“除了唱我还能学什么。”
      “我实在弄不懂你想学唱做什么,”酒鬼说,“由美声改唱通俗,就像是鼻涕往嘴里淌,太容易了。重新摆好发音的位置,一个月你就可以毕业了。”
      “你总得告诉我重新摆好的位置。”
      “我告诉你了,”酒鬼说,酒鬼这么说话的时候重新拿起那只小刀片,用左手的指尖来回抚摸,酒鬼说,“我一见面就告诉你了。”
      耿东亮产生了那种被欺骗的感觉。这种感觉一出来他就急了,流露出了无能加幼稚的那一面。耿东亮像个孩子那样有些气急败坏了,慌不择言,大声说:“你把钱还给我!”
      一个摩托车“嗖”一声飞驰而过,随后一个气喘喘吁吁的女人紧跟在后面追喊,“我的钱包,快抓小偷呀?”
      正行走的路人,有的回头,有的议论,“是不是哪家影视公司在拍电影,拍飞车贼的故事呢?”
      另一个人驳斥了身边的结伴而行的朋友,“这拍电影的,怎么没看见导演和机器设备呢?”其实这些人明知道上演的是现实版的“抢包贼的故事?”,只不过他们在幸灾乐祸的看戏。
      天空乌云密布,风的呼呼,一阵咆哮而过。
      “这不是抢包贼吗?”程宇峰二话没想,拔腿就追,追到半路便气喘吁吁的停下脚步,也许是风刮的太凶猛了,他看了看四周,只有道旁停放了一辆越野吉普车,便灵机一动,也许是警匪片看多了,气势汹汹走过去,对着车里的司机说,“愿意做英雄,还是愿意做懦夫?”
      司机看着眼前身高不到一米四的程宇峰气喘吁吁,便毫无忧虑的说;“当然做英雄了!”
      “前面骑摩托车的是抢包贼,抢了一个女人的包?我跑实在追不上,可以不可以,我们去拦截他?”程宇峰。
      “光天化日之下发生这种事,我作为人民公仆,当然是一如返顾,全力去抓捕他?”
      原来越野吉普车里的司机是个便衣警察。
      便衣警察发动了引擎,挂上了档,一溜烟追去。这时飞车贼不知后面靠近的吉普车是做什么的,反正他还在洋洋得意放慢速度,吉普车一个急速慢超,把摩托车丢在了后面,便衣警察满脸笑容的说,“小伙子,我们下一步是不是靠路边停下,把他截下逮住呢?”
      程宇峰皱皱眉头,说,“现在不行,后面行人太多,看时机成熟时再说吧?”
      便衣警察笑着配合,继续放慢速度。
      飞车贼向十字路口转弯。
      程宇峰像是在导演一场警匪片。他兴奋的拍着便衣警察肩膀说,“时机到了,快,快把车后的摩托车截下,不然他就跑掉了?”
      便衣警察一个急刹车停住,截下了后面的车,抢包贼一看不对头想掉头逃跑,便衣警察迅速下了车,以一个“猛虎下山”的姿势扑向了前方的抢包贼,抢包贼猛的使劲用脚蹬了一下,把便衣警察踹倒了一边,但是这时便衣警察与他拳脚相迎扭打在了一起,周围围观的群众越来越多,群众如山,层层把便衣警察和抢包贼围在了一起,水泄不通。这时便衣警察终于拿出他的杀手锏把抢包贼摔倒在了地上,紧接着抢包贼不死心的用脚狠狠踹便衣警察,便衣警察便躺在了地上,这时抢包贼狼狈的想仓皇逃跑,便衣警察奋不顾身追了上去,伸出手死死,牢牢抓住抢包贼不放,又在一顿扭打过后,终于便衣警察把抢包贼制服了。正在这时辖区民警赶到了现场,便衣警察把抢包贼和钱包移交给了同行手里。
      一个民警握住便衣警察的手说;“对不起副局,这是我们辖区内民警的失职?你伤势康复的如何了?”
      “我们身为人民警察,在人民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作为人民警察都会义不容辞,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对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我们应该放在首位,其次才是我们的生命安危。不是你们失职了,是我失职了?”
      一个辖区派出所所长向那位副局敬了一个尊严的礼,然后那些警车开启了警笛,开向了远方。
      周围群众自发的鼓起了掌,也许在赞扬这位正养病期间的人民警察一种至上的尊敬,以及敬仰。
      便衣警察对着周围的群众深深鞠了一个躬说;“对于这片安保,我作为这片管辖区内的人民警察,失职了,对不住大家了!”
      便衣警察把程宇峰拉近群众里说;“我们真正的英雄在这?”
      群众问:“为什么啊?”
      便衣警察把手搭在他的肩膀上说;“如果不是这个小伙子,抢包贼早已逃之法外了。你们知道,这个小伙子一个人追出了好远好远的一段路程后,然后遇见我在百货大楼等我老婆时,他上前问了我一句,愿意做英雄还是懦夫?”
      “现在这个社会需要见义勇为的人,需要像他这样有正义的人,即便自身行动不便,也能用精神感动人,这就是英雄!他的行为让我做了二十多年的警察都深受感动!如果再遇见危机时,我们是不是挺身而出,是不是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
      群众的掌声感动了那位警察也感动了群众,那些陌生的人似乎一下子成为了亲人一样,都为一个感动而落泪。
      “如果我是英雄,也就是你一个人的英雄,但你的行为是我们大家的大英雄!”程宇峰抱住那位警察,然后转身离开了群众。
      一身时尚漂亮的装扮,皮衣,牛仔裤,长筒靴的女人从远处走来,打招呼,“朋友?”
      他转过身,看见那天瓢泼大雨中为他撑伞、送他回家的女人,便笑呵呵的迎上,“怎么会在这遇上你啊,真巧?”
      她热泪盈眶,二话没说,上前拥抱了程宇峰,此时她的泪水已经顺着粉嫩的脸颊落下,“谢谢你!”
      他像个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杵在了那!
      “我就是刚刚丢包的那个人!我名字叫,凌雪。”
      “上次,我应该.……”他刚要把话说到一半,她已经将手堵在了程宇峰嘴巴上,“嘘,别说,我们扯平了!”
      “我说过,如果在遇见你,我就将我的名字告诉你?”凌雪。
      “我记住了,你叫凌雪啊!”程宇峰。
      她一开始表现出了一个惊诧的表情,然后笑嘻嘻的说;“啊!你看我这记性,刚说过的话都给忘了!”
      “如果没事,我该走了?”他着急的想走。
      “别,我们算朋友了么?”她着急的想聊会。
      “当然啊!”他笑了。
      她把脖子上带的围脖缠在了程宇峰的脖子上,“天短了夜长了,一早一晚开始冷了,这个你围着吧?”
      他抓住凌雪的手,“你拿回去吧,我用不上!”
      一下子,她有些害羞了,脸有些红了,但她很机灵,假装出了生气的样子,用不高兴的眼神盯着程宇峰,一下子他松开了她的手,渐渐的程宇峰将头垂下,围脖从他的脖子上绕了几圈后,她才算把不高兴的眼神收回,露出友善的笑意,“自己看看,好看么?”
      他别的话也不敢说了,因为那不高兴的眼神给程宇峰留下了深刻印象。他微微嘴角露出了丝丝笑意,然后说:“嗯!”
      她笑的很美,不知不觉也将他带笑了。
      即便气氛有些了缓解,但程宇峰还是觉得有些尴尬,便说;“我可以走了么?”
      “不行!”她一把将他拉到保时捷车旁,“我要送你回家?”
      “我说我不要围脖你非要给我围上,我说我要回家你非要送我回家,你这女人也太霸道了吧?”
      她将手搭在了程宇峰肩膀上,笑着说;“哈哈哈,我就霸道了,你能把我怎么招?”
      程宇峰如何谢绝,如何把话说尽,但凌雪还站在原地;“你不会叫一个女孩子一直站在这等吧?赶紧跟我上车吧?”
      他回头看了看凌雪额头上像是写着“请不要再拒绝我了?”,又觉得身边的风再呼呼刮,他没了辙便跟她上了保时捷车。
      两个人不期而遇。
      “你要回家么?”凌雪。
      “嗯!”程宇峰。
      “我送你一程吧?”凌雪。
      “不用了,因为太麻烦你了!”程宇峰。
      “别啊,如果不上车,我就跟你一起走回去?”凌雪又耍起了大小姐脾气,任性的站在跟在他身后。
      “我真跟贼人打上交道了,不上贼车,看来是真不行了。好吧,好吧,真服你了!”程宇峰拿她没辙了,只好上了车。
      “哈哈!有这么漂亮的女贼么,有这么傻的女贼么,免费送你回家,不收一分钱!”凌雪笑着启动了她的座驾保时捷。
      宽敞公路,即便两边建筑物密密麻麻矗立,即便高楼大厦盖的笔直笔直,但行驶的车辆与建筑物的距离很近很近,但他认为像摇摇欲坠,多余的担忧正使车里的他无心的听音乐,也许是因为他豆腐渣工程的新闻看多了。
      建筑物上的灯显然是点亮了整条街的繁华,一辆辆车在冷风中呼啸而过,这些车辆像是怕耽误了什么重要的事情,一个比一个开的快,就像是与时间在赛跑。
      凌雪把着方向盘,凝视着前方,后面的车不一会不知以什么速度追上,她不慌不忙以最安全的速度行驶着,不过不一会她也追上了前面的辆车。
      凌雪通过反光镜看见了坐在副驾驶的他额头上冒出了很多汗,便问;“你紧张什么啊?”
      程宇峰攥紧了拳头,看着她说;“你听过兔子跟乌龟赛跑的故事么?”
      “听过啊!哈哈,不会学乌龟的!我会只求安全不求速度的!”凌雪看出了他的紧张是因为车速过快的缘故。
      “只求速度的人,即便没危险,但也有惊险!不学乌龟好!”程宇峰。
      “哈哈,真不学乌龟了,安全第一!”
      无论哪辆车追上哪辆车,她漠不关心,其实她没有飚车的习惯。即便车外已经上演了飙车,她心境如水,她的车即便被甩在了后面,但她依然稳如泰山,安全行驶。
      凌雪转过脸,“你从事什么行业啊?”
      “你说我呀?北漂一族,目前业余作家,也可以说是无业游民?”程宇峰。
      她崇拜作家,崇拜像他这种有故事的北漂一族。有故事的作家都是在用灵魂创作。几乎用灵魂创作出来的作品是童话与现实参半。有故事的作家在没成名之前写出的作品都是比较有真实。成名后的作家,几乎被巨大的利益驱使下,写不出了自然流露的情感,即便写出了也是商业炒作。
      凌雪说,“想不想成为真正的职业作家?”
      他有点诧异,但他还是高兴的说;“当然想,做梦都想。”
      其实写作的,没有一个不想成为真正的作家,也没有一个不想用文字来记录自己的青春。
      凌雪透过车窗,那正是要远去的路灯。“这座城市好多家出版社和作家协会里,有我的朋友,如果你想出书,成为真正专业的作家,我可以帮你实现?”
      他没太在意,因为他对凌雪随口那么一说的话当作了玩笑,不过他还是有点半信半疑。
      “光说话了,那座大厦到了么?”凌雪。
      “好像过了吧?”程宇峰。
      “光说话了,这都到哪了。”她看了看前方立的标志,“啊,咱们都快到海淀区了,哈哈哈!”
      在一处十字路口处挑头,车往回开。一溜烟,车行驶到了北环区最顶级的大厦前。
      他下了车,她也跟着下了车。广场上没什么人走过了。
      走到地下室出入口时,不知哪蹦出了一只流浪猫,它从一处垃圾箱跳到另一处垃圾箱上,她被出没的猫吓的一声尖叫“啊!”,她躲在了他身后,手死死的抱住后背的衣服。
      “奇了怪,巷子里往日是那么平静,为何今夜会有猫的光临啊?”他似乎惊异的表情和口气,吓的她牢牢抱住了他的后背。
      凌雪眼睛瞪的大大的,像趴在垃圾箱上的猫眼一样可怕,“你才猫呢?”
      他转过身,指着垃圾箱上趴着的猫说,“哎呦,不是说你,我是说那只猫呢?”
      凌雪站在了车旁,手搭在车门上说,“我不管你是说谁,反正我现在不关心。都到家门口了,不请我进去坐坐么?”
      “天黑了,我们两个孤男寡女,即便没人什么,但让别人看见了,会对我们造成不好的影响?”
      她上前狠狠掐了一把他的胳膊,此时他疼的咬咬牙,撅着嘴。
      “什么年代了,你还会有这种封建传统的思想?”凌雪。
      “思想传统点不好么,非要那么开放的思想么?”程宇峰。
      “我不管,我就想知道你让不让我进去坐坐?”凌雪。
      “可以,不过地下室里很潮很暗很脏的,如果你真不嫌弃,那就请跟我进来吧?”程宇峰。
      其实凌雪知道地下室的状况,因为她知道那里的环境就好比是流浪乞丐的藏身的,栖息之地。
      跟在他身后,嘴没闲着,“我跟其他女人不一样,因为我没有他们那么矫情。我很真实,并没有被金钱赋予接近不得。我很平凡,就是一个平凡的女人。”
      他推开地下室的门,直接冲进去手忙脚乱的将散落一地的衣服,尤其是不得见女人的内裤通通塞到了行李箱里,然后转过身对着门口的凌雪说;“里面点乱,请进?”
      即便地下室的味道不是那么好闻,但她还是强忍着,拿出了不是大小姐的架子,她很自然很随和的坐在了床上说;“一张床,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一台破电脑,一部老旧的cd,一盏灯,一摞书,关键上方还有个通风的洞,这种安逸,幽静,简单的环境,真叫人羡慕。我喜欢这环境,真好。”
      其实她说这环境好,是为了不伤害他的自尊而说的!其实他全懂,哪有人会喜欢这烂环境,即便有人喜欢也只是为了迎合对方!
      “你可拉倒吧,别在这磕碜我了?”程宇峰!
      “真话!”凌雪。
      “如果真话,那你拿你住的地方跟我换吧,我住你那,你住我这?”程宇峰。
      凌雪装不下去了,只好惨笑了一番说;“真是苦了你,如果换也不至于拿我的换?”
      “你的生活是衣食无忧,你怎么知道这种安逸生活里的我们要为每天一日三餐而奔波在街头,你怎么知道这里的我们生活是多么艰辛和心酸啊?再说你怎么舍得拿你大房子大床跟我换啊?哈哈”程宇峰笑着把遮掩不了的处境说了一番,然后拿过一瓶矿泉水,“没什么好招待你的,请喝瓶水吧?刚才的话,被你笑话了,其实我这就是事实!”
      她将一瓶水接过,然后心酸的将自己眼睛弄红了!
      他简单介绍了自己,“吉林省延边朝鲜自治州,是我的家乡。”
      她将那瓶水放下,眼睛里早已泛起了泪光,将手搭在他的肩膀上,“我也是延边人,九岁时就被爸妈带出来了。”
      “北京这座城市好大,但再大也能遇见老乡真不容易是!”程宇峰。
      “是啊!我好怀念那童年时在延边的日子!”她像是想到了什么,眼睛里的泪彻底击溃了眼圈的堤防线。
      “不说那些伤心的往事了,把你写的小说给我看看吧?”她手里拿着面纸一边不停的擦泪,一边逞强的坚持不让眼圈里的泪再爆发。
      他坐在电脑前,点击鼠标打开文档,“这些都是我写的,一些初稿。”
      她托着下巴,看着那些初稿,专注的样子很聚精会神。他坐在一边时常能发现她的表情在变化。她一会绽出灿烂的笑容,一会布满阴沉的表情。
      “这部小说里面的故事太感人了,你看都把我弄哭了。我寓言,将来,这部小说将会是80、90后追捧的图书。你能把这个故事写的淋淋尽致,你也应该是一个用文字塑造生命的艺术家!”
      他知道自己达不到她所说的是在塑造文字生命的艺术家。他知道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后退。程宇峰谦虚的说;“艺术家可不敢称!你是做什么行业的?”
      “我是艺术系毕业的,现在在北京一个文化传媒公司做演员。我爸妈看我独立了,就离开北京,到上海发展他们事业去了。”凌雪。
      其实凌雪只是一个专业的广告模特,只是偶尔会在一些影视作品里出演小角色,即便有些镜头也只不过是一晃而过。她只是一个小演员,真正的大制作的影视还轮不到她,她也只是给那些主角的演员偶尔衬托一下绿叶。
      “时间不早了,你休息吧,我该走了?”凌雪。
      “我送你?”他跟在凌雪身后,送她走出地下室。
      她上了车,将车窗缓缓落下,探出头说;“你的事包在了我身上?”
      “先谢谢你了!”程宇峰。

第104章 遗书105[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