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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暴力执法李少君[2/2页]

草莽之辈 溟沧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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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口说道:
      “你难道不知游侠儿的名声,不管是在民间,还是在官府,都很差吗?”
      “呸,狗官!”
      因为被压住的缘故,少年游侠无法看清上方说话的人是谁,只好奋力挣扎,随着感觉,张嘴呸了一口唾沫。
      “?”
      好巧不巧,这一口唾沫正中一旁垂头丧气的李少君脸上。
      “哗啦。”
      伸手摸了摸脸颊,看着那粘稠的唾液,感受着黏糊糊的感觉,李少君二话不说,从怀里掏出一个装水的葫芦,打开塞子,扬起脸,倒了下去。
      “啪。”
      那滩唾沫被甩掉,李少君依旧使劲地搓着脸,脸颊被搓的通红。
      “小子,你敢呸我家少君?不要命了?!”
      门客一把提起游侠,晃着他身子,张大嘴巴怒吼。
      “你,你们这些狗官,没一个好的!”
      听到怒骂,又看了一眼脸皮通红的李少君,知道自己呸错了人。
      但少年人脸皮薄,游侠儿说什么也不肯认错,只是一个劲地骂——“你们这群狗官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呸谁都是一样!”
      “刘叔,你松开,我自己揍他。”
      掰开门客的手,李少君拉着一张臭脸,慢慢走到游侠儿身前,居高临下的阴影将其遮盖,沉声道:
      “为什么要呸我?我没有说你。”
      “狗官。”
      既然已经选择了胡搅蛮缠,那游侠就没有理由开口解释,看了一眼李少君的制式扎甲,又呸了一口,骂道:
      “呸的就是你们这群狗官!”
      “……”
      低头看着胸口的唾沫,李少君的脸色愈发平静,只是拳头不知何时攥紧。
      “好,既然你说我是‘狗官,那‘狗官打人自然也是正常的咯?”
      “嘭。”
      不等游侠儿回答,李少君抬起一脚,就将其踹得飞起,在地上连打五个滚,才勉强停下。
      “咳咳,噗,啪。”
      咳嗽几声,蜷缩着的身体慢慢舒展,游侠儿的双手撑着地面,试图抬起,却又喷出一口鲜血,无力地摔倒。
      “蹬蹬。”
      从战车上跳下,摁住还想继续打的李少君,紫轩回忆了一下前世那些站在道德制高点,喷暴力执法的奇葩网友口吻。
      紫轩单手叉腰,指着李少君,就洋洋洒洒说了一大段:
      “小李,你身上穿着大汉官兵的扎甲,你的一言一行代表着大汉朝。
      你得说话和气,不能动不动就打人骂人,玩什么暴力执法,给我们大汉朝抹黑啊。”
      “岂不闻,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乎?”
      “……”
      “肉刑刚刚废除六七十年,打死、打残人笞刑才废除三四十年,你在这跟我说什么‘暴力执法?说什么‘刑罚不中?”(注一)
      “不是你被呸了一脸唾沫,你当然能沾着挑刺了!”
      压下心中的咆哮,李少君强忍着不让自己给紫轩那张站着说话不腰疼的脸上来一拳。
      门客及时开口,从李少君那接过话茬,想都不想,就是一个马屁:
      “仙长是高人,不用刑罚就能让刁民伏法。”
      “可俺们都是粗人,只知道,被人呸了一脸唾沫,就得狠狠地打回去,让他长些记性,以后不敢再呸人!”
      “哈哈哈,虽然事实的确如此,可你也不用说的这么直接嘛~”
      果然,一个马屁拍下去,紫轩顿时乐得眉开眼笑,什么“刑罚不中”,什么“暴力执法”直接被扔到一边,开始哈哈大笑起来。
      给站在一旁臭着脸,双手抱胸的李少君使了个眼色,让他不要瞎搞。
      已经是大人的门客挤出一个笑容,熟练地送上一道马屁:
      “莫要如此,与仙长相比,我等不过萤烛之火,怎敢于皓月争辉。”
      “哈哈哈,我就喜欢你这一点,诚实。”
      笑纳第二计马屁,紫轩笑得更开心了,那叫一个眉飞色舞呐。
      “仙长,俺就一粗人,也只有诚实能够说道说道了。”
      挠了挠头,门客一脸憨厚地说道。
      “好,我记住你了,都等以后见了李都丞,自会为你美言几句。”
      马屁吃得饱饱的,心情不错的紫轩大手一挥,直接做出了承诺。
      “仙长之恩,没齿难忘!”
      “……”
      全程目睹这一切的官兵们也跃跃欲试地想要加入,却又怕自己说话太过耿直,还不够大人,关键时刻搞砸了场子,只好保持沉默,只露出一张干巴巴的笑脸。
      “呸,狗官\/紫轩!”
      官兵选择沉默的笑容,可有的人却选择了开口。
      “……”
      开口的两人对视一眼,李少君和游侠的脸上充满了惊愕。
      “这个狗官\/刁民竟然也是这么认为的?!”
      注一,孝文皇帝废除肉刑,孝景皇帝完善笞刑,
      [盖闻有虞氏之时,画衣冠异章服以为?J,而民不犯。何则?至治也。
      今法有肉刑三,而奸不止,其咎安在?非乃朕德薄而教不明欤?吾甚自愧。
      故夫驯道不纯而愚民陷焉。诗曰‘恺悌君子,民之父母。今人有过,教未施而刑加焉?或欲改行为善而道毋由也。朕甚怜之。
      夫刑至断支体,刻肌肤,终身不息,何其楚痛而不德也,岂称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史记·孝文本纪》]
      [景帝元年,下诏曰:“加笞与重罪无异,幸而不死,不可为人。其定律:笞五百曰三百,笞三百曰二百。”
      狱尚不全。至中六年,又下诏曰:“加笞者,或至死而笞未毕,朕甚怜之。其减笞三百曰二百,笞二百曰一百。”
      又曰:“笞者,所以教之也,其定?令。”
      自是笞者得全,然酷吏犹以为威。死刑既重,而生刑又轻,民易犯之。——《汉书·刑法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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