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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西斯的意见[1/2页]

李明轩的大学生活 安可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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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了一下一些人对乔伊斯的尤利西斯的看法,看了半天,只能说四个字,不知所云,有的人说乔伊斯在这本书中,他的遣词造句非常的有特色,我们要知道这是一本不是一本语言学的书,记得乔伊斯在尤利西斯中,他把一个单词当中加了一个字母o加了有20多遍,比如我假设它是book
      book,它变成了booooooooo,然后一直20多个,我想知道这样做有什么意义呢?然后很多人认为尤里西斯是当代人的史诗,它是仿照荷马史诗奥德赛所写的,而里面的布鲁姆就是奥德修斯,我比较疑惑的是,这样的类比有什么很重大的意义吗?而且奥德赛是一部史诗,而尤里西斯他写的就是布鲁姆,他在大约两三天之间的时间里面的一些事情,而且非常非常的频繁,就是在都柏林的街上走来走去,然后有一些比如和他的妻子说话,还有和朋友的谈话之类的,没有任何特殊的地方,你可以说它表现了人类平凡生活的一个标本,也许可以,但是这称得上伟大吗?他最后所用的那种意识流的一种书写的话,我更觉得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像那种写法的话,我想任何一个人随时都可以写上一个100万字,只要把脑中的想法想到什么就写出来而已,这就是所谓的意识流,这有又有什么伟大的意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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