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汉全席……?”
贝芙莉有些不明所以的歪了歪脑袋,似乎不是很能理解这个陌生名词所包含的意思。
“这是什么特别的料理吗,用得了这么多食材?”
“满汉全席可不是某一道料理。”
将整猪拆解成各个不同部位的小块,陈默又随便从中拿起一根猪蹄,解骨刀换成削皮的小刀,刀刃逆着毛孔生长走向反复剐蹭,片刻功夫就刮出来了不少皮上脂肪。
“所谓满汉全席……全席顾名思义,就是菜肴种类包罗万象的宴席。”
“哦……”
贝芙莉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忽然又疑惑道:“那满汉是什么意思?”
“你管他是什么意思?”陈默抬起头看了贝芙莉一眼:“反正就叫满汉全席就是了,一天天的哪来这么多问题。”
“我就是好奇嘛……”
陈默没有再管贝芙莉的低声嘟囔,刮干净猪蹄的皮上脂肪过后,他顺手转动刀刃,沿着骨头的缝隙从中间将整根猪蹄劈开,露出内部白花花的肉质与骨骼,横截面上还有一根十分明显的蹄筋。
“看好了,这种蹄筋要怎么取出来。”
将蹄筋的位置指给贝芙莉看清楚,陈默在猪蹄前端的位置切开一个小口,手指顺着筋膜挑进去用力一拉,整根蹄筋就都被他拽了出来:“以后如果要取蹄筋的时候,记住从脚掌一边的位置开始取,这样才能尽量减少对蹄筋的损耗,如果感觉用手拽不动的话,你也可以试着用工具钳,效果都是一样的。”
挑出蹄筋之后,陈默又如法炮制将全部四根猪蹄的蹄筋都取了出来,清洗过程中继续介绍道:“像这种成年猪,前脚掌的蹄筋一般都会比后掌粗大一些,吃起来口感也更充实,所以适合用来做红烧一类的硬菜,后掌蹄筋则适合用来清炖。”
“哦……那前后掌要怎么分辨呢?”贝芙莉想了想道:“比如我去超市买菜的话,在没有对比的情况下要怎么才能辨别出自己买的是前蹄蹄筋还是后蹄蹄筋呢?”
“这个不难。”
清水冲洗干净蹄筋上多余的脂肪和杂质黏着之后,陈默双手各自拿起一根,分别说道:“前蹄蹄筋靠近脚掌一端的位置是扁平状,后蹄蹄筋则是圆柱状,只要看一眼就能分辨出来了,而且前后蹄的蹄筋摸起来软硬度也不同,根本不需要担心有分辨不出来的问题。”
介绍完关于蹄筋的常识,他热锅烧水,连同生姜片、葱段、料酒,与猪蹄筋一起冷水放进锅中,也不盖上锅盖,就这么敞着大火猛烧起来。
“虽然猪蹄筋相比起猪肉来说腥臊味要淡很多,但多多少少还是免不了会带着些畜牲的骚臭味,所以提前进行除味处理也是烹饪蹄筋很重要的一环。”
趁着锅里水还没有烧开的功夫,陈默重新回到食材区域,弯腰挑选了三根黄褐色的仿刺参,先从中线破成两半,然后再切成厚薄均匀的小片,装在盘子里备用。
“海参这种东西,你别看我现在处理起来轻巧,不过真正想要弄干净可不简单。”
切完海参,陈默看了看锅里,猪蹄筋已经由脂肪色的乳白变成了半透明的胶质样子,于是便关火捞起蹄筋,仔细切成三到四寸的小段,边切边继续说道:“刚从海里捞起来的新鲜海参,首先要把
第三十七章 此物只应天上有[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