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说呢,一大清早就跑个没影儿,干什么去了?”看着洛云枫满头大汗的,洛云夕从袖子里扯出一张手帕,递给他,“来擦擦,一脑门子汗。”
“谢谢姐。”洛云枫接过手帕,一边擦着额头上的汗水,一边回道:“让白大哥带着我去林子里打猎了,白大哥可厉害了!我们打了四只野鸡、三只野兔还有一头野猪呢!”
“你不知道,那野猪可凶可凶了,但还是白大哥厉害,三两下就把野猪打倒了。”洛云枫兴高采烈,拉着洛云夕另一只手,摇了摇,“姐,我带你去看,都在院子里呢。”他一边说着一边隐秘地瞪了拉着洛云夕的左手不放的野男人,微不可查地轻哼了一声。
“好,我们去看看。”洛云夕也很高兴,连连答应,对白墨轩点点头,道:“辛苦你了。”
她说的辛苦倒不是觉得白墨轩打猎辛苦,反倒是要在森林里照顾好洛云枫更加辛苦一些。要知道这古代的山林可不像现代大多数森林那样安全,危险指数堪比现代人迹罕至的那些原始森林。
不说各种毒虫猛兽,就是随便的走路都万分辛苦,可以说是是寸步难行。
“娘子。”被冷落在一边的男人看到洛云夕要出去,一样有样学样的学着洛云枫那样,摇了摇自己抓住的洛云夕的那只手,更加可怜了。
一边的洛云枫和白墨轩看到脸黑得都快滴出墨汁了。
洛云夕也觉得有些尴尬,干咳了几声,才对面上非常不高兴的洛云枫和白墨轩解释道:“他今天刚醒过来就这样了,失忆了,跟个傻子一样,只会胡乱叫人。”
“我才不傻,你就是我的娘子!”听到洛云夕的话,男人很不高兴,又生气又伤心,一脸快哭出来的表情。
“哦?傻了?”白墨轩眯着眼,审视地看着他,明显不相信这人是真的傻了。他更愿意相信这人心怀不轨别有所图。
因为过去的经历的缘故,白墨轩习惯的把人往阴暗面去想,这样的思维模式让他免去了很多灾劫,但也让他很难从心底接纳相信某个人。
洛云夕点点头,道:“等他身上的伤好一点,我就送他去城里的医馆瞧瞧,你之前跟我说过他的头受了撞击嘛,很可能是因为这样,才失忆了。”
“嗯。”白墨轩点头,没有反对洛云夕的话,他也希望这人早点好,最好是治好了病马上滚蛋!真是怎么看怎么碍眼。
一屋子人都没有太过理会男人的傻言傻语,洛云夕挣脱了对方拉着自己的手,和大家一起出去了。
“娘子!”床上的男人委屈的叫喊被关在门后,而在他嘴里叫喊着的时候,脸上的表情却完全变了,一点儿都没有刚才傻气的感觉,反倒有些冷漠和孤傲。
只是看着自己被挣脱的手掌,心里有些不舒服这种无法挽留的感觉,但很快,就被他放在了一边。
身上有几处刀伤已经包扎好,但更严重的还是内伤,尝试了一下,自己现在还没办法起身走动,只好歇了心思,重新躺下睡了。
一到院子,洛云夕就闻到一股很大的血腥气,果然,一眼看过去,关上的院门口,地上摆着一堆带着血的猎物。
细细一看,就像洛云枫说的那样有野鸡有野兔,还有一头十分显眼的野猪。
这种纯粹的野物在现代可能不容易吃到,洛云夕一想到做好了吃到嘴里的美味,马上大手一挥,吩咐冬梅去烧水,准备处理这些猎物。
他们家一共只有六口人,现在又不是冬天,古代也没有冰箱,肉不能久放,洛云夕就让洛云枫和白墨轩分别给村长家和王大婶家各送去一只野鸡和一只野兔。
正是草木生长的季节,野鸡野兔长得都十分肥,一只一家老小吃一顿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没有几分真本事,是没人愿意去山林里闯的,两只野物对村民来说也是十分难得了。
从来到白云村开始,洛云夕就有自己的布置,拉拢村长是必须的,至于只是带了下路就给了王大婶十两银子,洛云夕也不是突然兴起,她虽然不在乎金钱,但也不是四处散财的傻大款。
她初到白云村,人生地不熟,总需要一个当地人作为撕开隔膜的突破口,不然,不管以后做些什么,永远都只会被村民当做外人,被排除在集体之外。
那样的话,虽然她不太介意,但也会觉得很多事情做起来不会方便。
白墨轩因为买地的时候和洛云夕去过村长家,所以送给村长家的野鸡和野兔就是白墨轩去送的,洛云枫就送到王大婶家,两人送完礼,回来的时候正好碰到提
第11章 失忆了,跟个傻子一样[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