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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十头好马等于一个驸马[1/2页]

玲珑女皇商 居北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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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浓重的酒气扑打着明月的脸,她快被熏死了,可是她不敢闭眼。从来没有在这么近处看过霍子鹰的脸,反正在她心中就是一个强烈的映像,跟女人一样。可是现在她知道了,他的眼神跟鹰一样锐利,那不是任何一个女人会有的。
      但是……
      他的眉毛纤细修长,嘴巴对于一个男人来说实在小了点,而且嘴唇那么的红!最后,那洁白的皮肤,简直可以用冰肌玉骨来形容!还是活脱脱一个大美人!
      锐中看知。陆明月想忍,没忍住,因为这张美人脸距离自己太近了,近到马上就要贴在一起。
      扑哧——
      身上的重量顿时消失,霍子鹰非但已经站起来,还跟烧着了一样,摔帘子走了。
      次日,陆明月出帐篷的时候,惊奇地发觉外面竟然井井有条,一点儿也不像昨晚开过宴会的样子,该工作的工作,奔走忙碌,人人都精神焕发。这些牧民的生活如此简单而又丰富,还真是让人羡慕。
      不多一会儿,大酋长就召集人们到王帐前面,看来是有话要说。陆明月也跟着过去了,她有预感,这事儿肯定小不了。
      “给我翻译一下。”他挤在商队成员当中,只能从人缝里往外瞧,谁让她个头矮呢。
      大酋长挥手示意大家都安静,然后就开始发话。“‘牧民们,咱们都知道,咱们瀚海是草原上最受天神庇佑的一个部落,咱们水草丰美,马匹健硕,衣食丰饶,而且我们还能养育出辉月这样的好姑娘!”
      所有牧民都跟着应和,辉月在父亲身边,双颊比初升的朝阳还红。
      “‘我早就说过,我的女儿辉月,一定要嫁给这世上最好的男儿。一年之前,也是天神的安排,有位英雄从狼嘴里救了辉月的性命,可他却丝毫的谢礼都不要就匆匆离去。可叫我们的辉月那个日思夜想!当时只怪我不在大寨,否则定然不会让这位英雄就这么走了!”
      牧民们开始欢呼,陆明月琢磨了一下,心下就猜到了大半。霍子鹰这个冒牌儿商队,哪里敢多在人家的部落里逗留,当然是能早溜就早溜了!
      “‘今天,他又来到了我们瀚海,本王认为,这可就不是天神的安排,而是他自己的意愿了!这位英雄——”他从人群中把霍子鹰拉出来,这个家伙好像还宿醉未醒,“‘虽然你是诺朗部的男儿,但是你有一颗勇敢善良的心……”
      陆明月直摇头,这臭流氓再转世一百次也跟“善良”不沾边,他已经坏到骨头里了,可惜这帮单纯的牧民看不到。
      “‘我们的瀚海明月,跟着你这样的人,再好也没有了!牧民们,让他当我们的驸马,好不好?”
      牧民们拍手叫好,辉月再也忍不住这般的欢呼,扭头躲进了王帐。霍子鹰傻了,商队里所有人都傻了,这下真的玩儿大了。
      “‘霍奴儿,本王知道你还有一个商队,难以放得下。这样吧,我赠送十头最好的种马给你的商队,在瀚海南边一点的地方,开一个马场应该是没有问题了。”
      人群里躁动起来,一个商队队员说:“亲娘,十头瀚海最好的种马,这岂止开一个马场?十个都够了!真下血本儿啊!咱霍王还跟咱走吗?”
      “‘按规矩,我们要人家娶我们的女儿,还留在这儿,要人家同意才是。霍奴儿,你说吧,是赛马,还是射箭?”
      草原上两家结亲,有一个形式上的规矩,那就是被提亲的一方要跟提亲的一方比赛一场,提亲的赢了,这亲就结定了,所以大酋长问霍子鹰,是赛马还是射箭。这个比赛都是在双方早就谈妥的情况下进行的,所以被提亲的一方都会让着对方,皆大欢喜,不会出现比赛输了的尴尬场面。但是今天恐怕有所不同。
      霍子鹰已经坏死骑虎难下了,只得点了一样,赛马。刚刚说完,众人都大笑起来。瀚海的马是草原上最好的马,而辉月公主的坐骑,更是马中极品踏雪,打小赛马她就没有输过。
      陆明月却明白他为什么要选赛马,坐上马,那才好开溜啊!更何况,这些牧民一高兴,就把他们刚刚驯服的这匹踏雪王给忘干净了。
      果然,霍子鹰要去牵踏雪王,可是马却不动。陆明月摸了摸踏雪的背,歼笑道:“想用我的马?行啊,咱们做笔交易。”
      霍子鹰翻了个白眼儿,咬着牙说:“什么交易?”
      “我们之前的交易,作废。你现在再不能要挟我。”
      霍子鹰拉过踏雪王,算是默认。
      看见他牵着天马过来,所有人都惊奇地叫唤起来,这场比赛不过是走过场,干嘛特地换上这么好的马?难道……大酋长立刻派人去看住商队的成员,然而他们早就已经收拾包袱,溜出了大寨,一路向南去了。
   

第五十七章 十头好马等于一个驸马[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