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算把它放回笼子里:“对不起,富贵平常不爱乱叫的。今天也不知道是怎么了。”
那个人朝方思明的方向转过头,温和地笑着:“没关系,是我打扰到你们工作了。”
“不要紧。”
方思明把郭富贵安顿好,站在药品柜旁边看着,那个奇异的人拿出手机,对好奇且跟谁都能自来熟的绿萝和凉生解释苹果手机自带的读屏功能“voiceover”。那人拿下耳机,开了功放,修长的手指在屏幕上飞快地点着,一个黑色的方框在屏幕上的各个图标上来回跳动,siri机械的声音飞快地报出图标上的文字。
凉生和绿萝看得大眼瞪小眼,就连方思明也觉得这种操作很开眼界,原来严重视障的人是这样用手机的。
“我靠,这个厉害啊,我以前从来不知道手机还能有这个功能。”凉生也掏出手机,很快就把voiceover玩坏了。不到一分钟,凉生的手机开始发出奇怪的声音:
“鹅鹅鹅鹅鹅鹅鹅鹅鹅鹅鹅鹅鹅嗯~鹅鹅鹅鹅鹅鹅鹅鹅鹅鹅鹅鹅鹅嗯~鹅鹅鹅鹅鹅鹅鹅鹅鹅鹅鹅鹅鹅嗯!法克!妈的烂机车发不动~鹅鹅鹅鹅鹅鹅鹅鹅鹅鹅鹅鹅鹅嗯~鹅鹅鹅鹅鹅鹅鹅鹅鹅鹅鹅鹅鹅嗯~鹅鹅鹅嗯嗯嗯~终于发动了~”
满屋子的人笑成一团。唐雨没忍住,把嘴里的盐汽水喷了一地。
凉生一边狂笑一边说道:“诶,等等,我再试试广东话版的……”
那个人嘴角带着笑,仿佛和大家在一起也笑得很开心。但方思明能感觉出来,他墨镜背后的眼神,一定是出离而寂寥的。
那是他很熟悉的感觉。大概是从上了高中,他决心不再让班世萦天天为他担心开始,他学会了假装合群。他在脑子里演练怎么和同龄人寒暄、聊天、开玩笑,其他人一起大笑的时候,他也会表现出一副仿佛觉得很有趣的样子,和众人一起笑起来,即便心里一点也没有觉得好笑。
大多数人习以为常的日常社交,对他来说如同一门艰难的外语。哪怕是用中文和别人说话,他都要像刚刚出国的人用不熟练的外语和人交谈一样:先回忆背过的句型和对话示范,然后把头脑中的模板和眼前的情景比对,如果是差不多的情景,就照着模板表演出来;如果是没有背过的情景,他就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方思明刚刚出国的时候,甚至没有因为要说英语而觉得不适应,因为他不过是把背中文对话模板改成了背英文对话模板而已。和他差不多同期出国的人都说他适应外语环境很快。但方思明知道,他其实是从来没有真正适应过正常社交。这样活着很艰难。方思明宁可冷着一张脸,我行我素,不和任何人说话。但表演出一个温和而健谈的性格,能让他的家人,尤其是班世萦放心。
这个人显然也是“表演”老手。方思明看出来,他是个同类,貌似温和、优雅的外表之下,或许藏着一颗疯狂的心。他看过一个鬼才钢琴家的演奏,穿着传统的燕尾服的钢琴家,坐在钢琴边,弹出一首疯狂得近乎噪声的现代主义乐曲之前,脸上就是类似于眼前这个人的表情。
他走过去,对那个人低声说道:“抱歉,凉生并没有恶意。”
“我知道。”那个人转过头看向他。深灰色的墨镜镜片后面,是一双没有焦距却锐利的眼睛,他虽然没有看清方思明的容貌,却似乎一眼看穿了方思明的灵魂。
方思明被这双眼睛盯得心跳骤然变快。
这样的情景,他从来没有预演过。
正巧,珊瑚和唐雨收养的一只大胖橘猫从他脚边经过。方思明像是捞到救命稻草一样,把胖橘抱起来,强行岔开话题:“这个是救助站收养的猫。因为特别霸气,所以我们叫它‘橘座——这个名字也是凉生给它起的。”
“哦。”那个人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他没有焦距的眼睛依然对着方思明。
方思明被“盯”的骨头都要化了。他绝对是在什么地方见过这个人吧?
“我知道了,你们这里狗叫做‘郭富贵,猫叫‘橘座,那么,请问你怎么称呼?”
“我……”方思明犹豫了一下,终于还是决定照实说,“我叫方思明。”
“我叫原随云。原因的原,随意的随,风云的云。幸会。”那个人说完,对方思明伸出了手。
方思明并不在意原随云的名字是哪几个字,也不想和原随云再有什么接触。他的动物本能预感到了极大的不确定性,正在狂叫着要他逃走。他甚至觉得郭富贵可能是个天才,它对原随云的态度非常有道理。他把橘座抱在身前,像盾牌一样挡再他和原随云之间。原随云很快他意识到方思明抱着猫没法握手,于是抬起手在橘座的大脑袋上摸了摸,挠了挠。
然而,橘座竟然很喜欢原随云,呼噜了几声,在他手上蹭。原随云继续撸猫,但当他的手擦过方思明抱着猫的手时,方思明感到了一丝醉翁之意不在酒的违和感。比起橘座,原随云似乎对他本人更感兴趣。他并不是想摸橘座,而是想摸方思明的手。
方思明心脏狂跳头脑发晕,他感觉他需要再灌一瓶糖盐水。
原随云终于松开了方思明的手,接着挠了挠橘座的下巴,笑道:“这猫好肥。你抱着它累不累?”
方思明觉得更尴尬。他放下橘座,想立刻离开。可是外面的雨不仅没停,反而更大了。雷声隆隆,隔着玻璃门都能听见外面小摊的招牌被风吹倒,窗台上的花盆被风垂落的响声。街面上开始积水。他是断然出不去了。
凉生他们还在调戏voiceover,根本没有过来救场的意思。
方思明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地站在原地发呆,手指无意识地在药品柜上敲着。
“《酒狂》?”原随云忽然问道。
“呃……好像是……”方思明被原随云提醒,才意识到自己刚刚无意识地敲出了古琴曲《酒狂》的节奏。
“我也喜欢古琴。从小学的,到现在还在弹。”
“……”
天哪,随你便!你弹古琴和我有什么关系!
“思明,你喜欢小动物?”原随云又问。
“是。非常喜欢。”
“看得出来,你和动物很有缘分。”
原随云终于放过了方思明,坐在方思明之前抱着郭富贵的位子上,开始摆弄手机,脸上依然是音乐家、魔术师一样的神情。
方思明后悔主动和原随云搭话。他看出来了,原随云的“面具”比他厚实得多。“面具”特别厚实的人,和根本没有一点“面具”的人,都可能非常麻烦、或者非常吓人。但越是这样,他越没法把眼睛从原随云身上移开。
橘座在房间里转了一圈,又转回方思明身边,蹭着他的脚腕打滚卖萌求关注。方思明蹲下去给橘座挠痒揉肚子。
外面暴雨如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驶过一辆黑色的宝马。方思明扫到了车牌。几天前,他在班家所在的小区外面也看见了这辆车,当时,hilli坐在车里,依然穿着风格闷骚的窄领单排扣的西装,带着黑墨镜,看见方思明在盯着他,立刻开车掉头走了。
暴雨中温度骤降。珊瑚一边喊冷一边关空调。方思明更是浑身冻出一层鸡皮疙瘩。
动物比人类更让他觉得安全。他第一次这么想的时候,还是个很小的小孩子,连名字也没有。当时假装是他父母的人被人追杀,把他扔在了山沟里。后来他回想这件事,猜测应该是那两个人因为运输毒品被缉毒警察追捕,嫌他累赘,才扔下他不管。
那个时候,他又冷又饿,在山里游荡。游荡到半夜,他看见山坳里有个村庄,于是大着胆子,跑进村里,从别人家的菜地果园里偷出来点东西吃。看守果园的大狼狗听见动静,朝他跑过来,伸着鼻子围着他转圈。狼狗比他还大。方思明吓坏了,以为那只狼狗要把他咬死。但没想到那只狼狗竟然对他摇了摇尾巴,还舔了舔他的脸。看家狗很少对陌生人亲热。这大概就是原随云说的“和动物很有缘分”。
那天晚上,方思明在菜园的狗窝里,抱着狼狗睡了一夜。尽管狗身上跳蚤有点多,但那狗窝里真的好暖。如果不是那个菜园,那只狼狗,他可能那天就要死在山里,根本挨不到他最后被人带到应天市,还被班家收养。当时,他甚至自暴自弃地想,要是他的“爸妈”找不到他,他就在这里当条狗也不错:有地方住,有人天天喂他,不用天天东躲西藏,不用挨打。
原随云一边在手机上摁着,一边问珊瑚:“这个地方叫什么?我联系到我的朋友了,他过一会儿来这里接我。”
“摩云街流浪动物救助站。”
“好的。谢谢!”
过了一会儿,雨终于小了。一辆出租车停在门外。车上下来了一个漂亮的,眼睛圆圆的姑娘。
听见脚步声,原随云放下手机:“是灵芝吗?”
“啊,抱歉,之前没有找到你。”那个姑娘接着又对其他人道谢,“真是麻烦你们了。”
原随云和那个姑娘一起离开了。临走之前,他朝着方思明的方向笑了笑,那笑容的意思似乎是:“我们一定还会见面。”
29.人间有味是清欢[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