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 中午的阳光快把柏油路晒化了。方思明却仿佛浑然不觉一般,兜兜转转了不知道多久,才终于想到要回家。
手机忽然响了。高亚男给他发了一条信息:“思明,这是你问的两辆车:……”
高亚男查到,神秘女子开的奥迪属于一家日资药企甲贺生物在应天市的分部,而hilli的宝马则属于一家租车公司在应天市的门店。接着,高亚男又发来一条信息:“思明,你提醒一下那位创业的朋友。生意被人抢了,大不了重新谈一次,千万不能搞什么违法的报复手段。”
“好的。我会提醒他。其实我们也仅仅是想知道客户更喜欢什么样的公司,做个参考而已。”
为了不让高亚男生疑,方思明编了一个故事:他的大学同学创业,好不容易快谈成一单生意却被人抢了,客户嘴严,死活不说到底和谁签的约,他的同学只看见对手的车牌号,这是调查竞争对手的唯一线索。没想到,高亚男还真的相信了,除了跟他唠叨几句“现在的年轻人可真是了不得”“可不能乱报复人”之外,并没有说别的话。
方思明放下手机,长出一口气:甲贺生物的实际控制人就是当年的噬心鬼王。这么多年下来,这个公司不知给朱文圭洗了多少钱。
朱文圭的人真的注意到他了。知道一直担心的事情果然发生,方思明反倒如释重负。不知生死的恐惧,比心如死灰的绝望更折磨人。
不过,大概方思明是种就算是要被人一刀砍死,也想研究一下这刀到多宽多长的好奇宝宝。他回想着整件事情,反而有些疑问。
如果朱文圭从三年前就注意到他,以朱文圭的雷厉风行、心狠手辣,不管是杀人灭口,还是威逼招降,早该下手了,尤其是这三年他独自一人在国外,下手的机会不知道有多少。为什么风平浪静过了那么多年,迟迟不动手,以至于警察都找到他,向他问起当年在泰国的事?
总不会,朱文圭还念着当年的父子之情,对他心存不忍吧?
一瞬间,方思明几乎又成了虚弱地躺在床上,拉着朱文圭的手哀哀哭泣的小孩。只要朱文圭抱一下他,他就能高兴好几天。他想起了义父深不可测的目光,不怒自威的神态,所有的人都对他马首是瞻,没人敢直视他的威严,他也从来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唯独对方思明,朱文圭偶尔会露出关切、温暖的微笑。在当年方思明的心里,朱文圭是世界上最完美的人,甚至直到现在都是。
他甚至记起有一次,朱文圭心情很好,把他高高地举起来,他的手甚至能碰到天花板。那时的他,在朱文圭怀里大笑着。然后,他小声乞求着:“再来一次嘛。”
“好!”
朱文圭爽快地答应了。于是,方思明尖声笑着,小小的手掌高高举起,一次又一次地触碰着天花板。
“开心吗?”
“开心!”
“喜欢阿爸吗?”
“最喜欢阿爸了!!”方思明伸着沾了石灰的手,抱着朱文圭的脖子蹭。
朱文圭忽然叹息了一声:“你知道吗?以前,我的父亲也曾经这样和我玩耍过。可惜,他已经不在了。他被坏人们害死了。而我从此走了一条最危险的路,说不定什么时候……哈哈哈……”
朱文圭大笑起来。方思明眨着眼睛,有些不解,也有些心疼。他看出来阿爸的心情不好。
“阿爸,别难过呀。我永远都要跟着阿爸,帮阿爸赶走那些坏人。”
朱文圭有些惊讶地看着他:“你这孩子,真是玲珑剔透,聪明绝顶。”
永远……方思明的喉咙有些发紧。父亲,是永远跨不过去的高山大海。就算抱着举高高的温情记忆只有一次,也足够让他记一辈子。
这时候手机又响了。
楚留香又给他发了一条短信:“你确实知道很多事情。你的眼睛不擅长骗人。据我所知,老竹非常喜欢利用亲人进行威胁。一旦发生什么事,或者你觉得亲人有可能被威胁,你可以向我或者胡铁花求助。”
亲人?方思明苦笑一声。
他逃不掉,他和朱文圭一样,背负着洗不清的鲜血和罪孽。被班家收养,过了几年似乎正常的日子,就以为自己是和班世萦一样正常的人,他异想天开了。不过是个修罗场里的恶鬼,披了几年画皮,怎么还真把自己当个人了?更何况,带着面具活在正常人当中,扮演一个不属于他的角色,他早就筋疲力尽。
逃不开,就只能面对。
方思明打起精神,继续分析眼前的形势。
目前看来,奥迪女应该是噬心鬼王的手下,而hili可能离朱文圭的关系更近。搞清楚hili的来历,说不定能让他更清楚现在朱文圭的处境和计划,然而,目前他对hili的了解,除了三年前那张实际上毫无信息量的名片,就是他竟然租了辆宝马来跟踪自己的事实。
关于朱文圭的其他信息,除了他确实在商界根深蒂固之外,还和军政界的人物有了交往。去年,方思明甚至在应天市的一则新闻图片里看见朱文圭和许文武站在一起。许文武从军队转业后一直掌管应天市和周边地区公安系统,据说还有别的背景,是个权势滔天的人物。
当天晚上。
丁枫走进原东园的家。原随云没有把自己的公寓钥匙给丁枫,却给了他原东园家的钥匙。半个小时前,原随云给他发了一条信息,告诉他原东园出去应酬了,家里没人,让他过来报告最近的进展。
不管来多少次,丁枫都会在心里默默吐槽原东园土气十足的品位。满屋子的红木、紫檀木家具呆头呆脑地堆在一起,珠光宝气晃得人眼花缭乱,仿佛置身家具商店一般。这个家是用来炫耀的,不是用来住的。丁枫一直想不明白,从小跟着品位糟糕的爹,原随云对极简主义的偏好到底是从哪里学来的。难道这只是实用主义?说对于一个盲人来讲,任何金珠宝玉都不可能“赏心悦目”,因此没有实用价值的物件和装饰越少越好。
丁枫走上跃层公寓的楼梯,楼上有原随云的卧室和书房。
听见熟悉的敲门声,原随云摘下耳机,合上笔记本电脑:“进来吧。”
丁枫进了门,看见原随云一脸疲惫、厌恶的神色,十分同情地安慰道:“老爷子又有什么圣旨给你了?”
“哼,还不是那一套:他如何如何为了我经营家业,四处周旋,还有催我尽快结婚生子。”
丁枫没忍住,笑了出来:“老爷子到了这个年岁上,急着抱孙子也正常。话说,金灵芝可是这么多年来我见过和你最门当户对的……”
“要是你看她顺眼,你自己收了去。”原随云有些烦躁,“好了,别闲扯,说正事。进展如何?”
“楚留香挺了不起的,我前天放给他那几个线索,他今天就找到方思明了。也就是说,他只花了一天时间,就查清楚了我们花了两三年才查清楚的事情。”
“他是公安的,手段比我们多。”原随云靠在椅背上,开始活动因为长时间敲击键盘而略微僵硬的手指。“遇见了楚留香,方思明的反应呢?”
“不太清楚,似乎什么都没跟楚留香说。”
“更具体的呢?”
“额,老板,我说过,这个人身上杀气太重……”丁枫忽然十分幽怨。“我不敢跟他跟得太紧。”
原随云啧了一声:“……又是杀气?”
“老板,是真的。周围人多的时候还好,如果周围人少,他那小眼神绝对是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因为原随云看不见表情,丁枫只能用浮夸的语气表现自己的弱小可怜又无助。“我听说,他出国的时候,还去学了射击和综合格斗……”
原随云竟有些哭笑不得。丁枫你小子,成天一副人五人六高冷精英的斯文败类德行,这会儿跟我卖萌装胆小是要闹哪样?说起来,要不是丁枫死活不愿意近身跟踪和接触方思明,原随云也不会硬生生被逼得亲自跑到流浪动物救助站撸猫。
回想着方思明那双抱着胖橘猫、因为紧张而微微颤抖的纤细双手,听着丁枫叽叽歪歪喊“杀气重”,原随云几乎怀疑是不是出现了平行宇宙,他和丁枫遇见的是两个人。
原随云从来没遇见过方思明这样难以捉摸的棋子。然而,方思明又偏偏是朱文圭构建的版图中唯一立场尚未明晰的要塞。不确定方思明的立场,就谈不上知己知彼。而他这一仗,又绝对不可以迷迷糊糊就输掉。
所以,他只能再去撸一次猫?
32.雨落月明俱不知[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