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思明一边绞痛得浑身发烧冒冷汗,一边苦笑,这个奇怪的毛病在他被送到应天市之后就好了,尤其是被班家收养之后就再没犯过,现在他和班家的缘分到头了,这个毛病也回来了。
原随云竟然察觉到方思明有些不对劲:“思明,你怎么了?”
“没什么……”
“坐下来歇会儿?”
方思明这会儿反正也走不动,只好跟原随云一桌子坐下。原随云给两人各自点了一杯红茶。
“对了,我看你好像挺在意你的家人的,要不你赶紧回医院吧。”
方思明这会儿稍微缓过劲来,看着外面的街景发呆:“我没有你想象的那么顾家。”
原随云笑了:“你随意。”
方思明没处去了。家也不想回,医院也不想去,既然原随云在这里等司机办事回来,他也索性一起坐着。他从背包里拿出来随身带着的一本研究生课程的阅读材料,翻了几页一个字都看不进去。原随云带着耳机,时不时在手机上按几下,不知不觉竟然过了很久。
“刘仲大概没空过来了。毕竟女儿受了委屈,当父亲的要好好安慰嘛。”时间过了傍晚,原随云忽然说道,“看来我要想办法自己回去了。不过,先吃个晚饭吧。”
方思明看着原随云风轻云淡的模样,心想,当个什么都不懂的富贵闲人真不错。
原随云叫来服务员,执意给方思明也点了菜。原随云吃相很文雅,让人意识不到他已经失明。吃了饭,付了钱,原随云站在马路边上,正毫无目的地想要试图拦住出租车,方思明追了过来:“告诉我地址,我送你回家吧。”
原随云一脸惊喜。
方思明把原随云送到家门口,正要离开,原随云忽然问道:“你喜欢古琴?现在还弹吗?”
方思明还没来得及回答,原随云已经打开大门,做出了一个请的手势:“我家有一张据说是明朝的琴,一直想请你鉴赏呢。”
“据说?上面的铭文没有斫琴师的姓名或者雅号吗?有的话应该能判断朝代。”
“没有,只有琴的名字。而且还不是在中国买的,是泰国宋卡府。”原随云微笑道,“感兴趣了?来看看吧。”
方思明听见泰国宋卡府,心里一惊:“你怎么会去哪里!”不由自主就竟跟着原随云进了房间。
“旅游。”原随云关上门,让方思明到客厅里坐,“现在天色暗了吧?那我把灯打开?——我父亲几年前投资泰国的度假村,我跟着去玩的。当时一间华人社区的土祠堂要拆了建度假村,我秘书听说里面有些文物,就带着我过去淘宝捡漏。那个土祠供奉的应该是明朝初年闯南洋的海盗首领,我想着海盗不过是铤而走险的渔民,本以为没什么有意思的,结果竟然淘到了一幅画还有一张古琴,还有一片不知道是什么的装饰物。当时那张琴已经坏了,我本来没兴趣。可没想到我那秘书看见了画,非说画上的人像我,只怕我和这些东西有缘,非撺掇我把这些东西买下来不可——我看这混小子是和当地的地陪串通好了坑我的钱呢。不过等我把那张琴修好之后,发现琴的音色倒是不错。没想到海盗里也有这么雅致的人。”
方思明想了想:“明代与朝廷政见不合的士大夫有逃往南洋的。他们为了抵抗朝廷的势力,招募海盗自保也不是不可能。既然是士大夫,画画弹琴本属正常。”
“你懂得很多呀。”原随云说完走进书房,出来的时候拿着一只带锁的箱子。
箱子里便是原随云说的画和琴。方思明把那张琴反复端详一番,琴腹上的铭文“随化相忘”应该是琴的名字,旁边有些模糊不清的小字,只能辨认出“长夜难明……”,“……残云随此身”等字。除此之外果然没有斫琴师的名号。方思明调好了琴弦,试了试音色,“几乎听不出曾经损坏过。不过许久没人弹奏,放的太久,声音变涩了。说起来,写出这么伤感的诗,看来这张琴以前的主人过得很坎坷。一路流亡南洋,应该是在明朝本土落得天地不容。”
“我猜是先后两个主人。”原随云笃定道。
“两个?”
“‘长夜难明一句和‘残云随此身一句的字迹不一样。”原随云道,“而且还有这幅画。”
方思明把画展开,这是一幅《师旷抚琴图》:“画上的人确实和你有几分神似。你的秘书没有诓你。”
原随云笑道:“果真?我还错怪他了?”
方思明照着画上的题字念道:“‘余识君之年,尚未弱冠,尝愿随君极尽天涯,阅遍人间,九霄黄泉,生死不离。然造化弄人,命途多舛,未几与君失散于红尘沧海。余蜉蝣之身,踽踽寻觅,经一甲子,方知再逢无望。余自负聪敏,自下南洋,所逢敌手莫可欺我。实毕生作茧自欺,痴枉不可及也。”方思明读完,又重新检查了琴腹上的铭文,“——这些字和‘残云随此身的字迹一样。或许真的有两个主人。这张琴是他的好友或者同伙送给他的。可叹,这人确实作茧自缚,他找的人只怕已经死了吧。我听说明代为了防止南洋华裔在海外形成化外之邦威胁朝廷,对南洋海盗的打击很严厉。他的同伙说不定就是在这样的打击中身亡了,可他还在找,还在等。”
“是啊,据说那海盗首领画完了这幅画之后就跳崖死了,连尸首都没找到,那块金质的装饰物是唯一的遗物。”
方思明想了想整个故事:一个原本是士大夫出身的海盗头子,在南洋的风雨里等着另外一个不会出现的人,一等就是整整六十年,最后跳崖而死,一时竟有些感同身受的悲戚。箱子里果然还有一块金制的薄片,方思明辨认了好久,也没看明白:“这到底是面具还是带钩?变形好严重,难道是跳崖时撞坏了?”
“谁知道。十有八九只是地陪为了倒卖文物编的一个故事。也许这些东西只是海盗们从商船上抢劫的战利品。甚至还不是一批抢来的。”原随云一边把古琴和画收拾回箱子里一边说。
方思明听了这番话心里有些堵。但他又不得不承认原随云焚琴煮鹤的推断挺有道理。他关于宋卡府的记忆大多残酷而灰暗。比起文士海盗头子等另一个人等了六十年的浪漫物语,还是狡猾的地陪随手凑来一堆文物骗人傻钱多富二代的狗血故事更有可信度。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越是相信人间还有真情,越是容易一败涂地。怎么可能有“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的情分?又不是唱戏。又挫败又绝望的情绪排山倒海涌上心头。
原随云扣上箱子的密码锁,忽然问道:“思明,你还好吧?”
“忽然问这个干什么?”
“我第一次拿到这些东西的时候,居然一瞬间头晕得很,忽然之间什么事情都想不了。地陪说这些东西有邪性,毕竟这些东西的前任主人是两个不得好死的厉鬼。”
方思明惨笑:“你不是不相信这个故事?”
“当然,我觉得所谓头晕不过是轻度中暑,所谓邪性不过是噱头。但如果这个故事是真的,不是很不错吗?这样就可以心诚则灵地相信人心能产生强大的愿力,这世间存在因为愿力而实现的奇迹。就算奇迹不来,也能成就一段让人尊敬的传奇故事。”原随云抬手摸索着,最终抚上了方思明的额头,“难道你也觉得中暑头晕?这么巧?”
“你这算搭讪?”方思明懒得躲,只是直直地看着原随云藏在墨镜后面的眼睛。“为什么来摩云街?为什么带我到这里?”
原随云承认得很痛快:“当然是搭讪——为了交往的搭讪。”
“交往?”
“对,交往。”原随云揽过方思明的腰,凑过去在他唇上轻轻点吻,“就是这种交往。”
方思明这次是真的头晕了。浑身的皮肤都像着了火一样,心脏狂跳,指尖发抖。理智告诉他,眼前这家伙八成是个风月场上的老手,又富贵又潦倒的混蛋,这会儿不过是拿他消遣呢。但感官却对他说,有人陪着消遣,也不错。
方思明默许的态度让原随云越发大胆,从一手松松揽着他的腰变成两手紧紧环抱,从浅浅的触吻变成唇舌纠缠,近乎撕咬的深吻。方思明不得不承认原随云的吻技高得深不可测,明明是逢场作戏式的亵玩挑逗,竟然吻出了缠绵缱绻,情深义重的味道,让他一时间欲罢不能。
原随云的手指伸进他衬衣的下摆,哑着嗓子问道:“你喜欢这样?可以继续吗?”
戏要是足够真,也是美的。
方思明的回答是抬手摘掉了原随云的墨镜,然后搂上原随云的肩膀,闭上眼睛自暴自弃地主动和原随云吻了起来。
接下来发生什么事情都无所谓,他今天什么也不要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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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随云抱着身下抽噎不止颤抖不止的美人,竟然感受到了从来没有过的安心。之前方思明问他是不是“搭讪”,他承认了。甚至他可以进一步承认,考虑到他明知道方思明诡秘的身份还敢把他哄上床的事实,他是在不知好歹且卑鄙无耻地猎艳。可这一瞬间他又模模糊糊地觉得好像事情不那么简单了。
他在方思明额头上吻了吻,抽了纸巾清理一番。他抚摸着方思明小腹上几道陈旧的长长的伤痕,沉默许久,才皱眉问道:“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到底发生过什么?”
“很久之前了……”方思明抓住原随云的手腕,“别碰……”
原随云俯下身,来回吻着这些伤痕。仿佛此时此刻的吻,可以给很多年前的方思明止痛。“不疼,不哭……乖,我的小孩子……”
方思明两眼发烫,却没力气再哭。窗外依然天光微亮,但短暂的夏夜已经开始,再不回家会不会太晚?可是,在这里暂时逃避一切的感觉真好。被原随云抱着、吻着的感觉真好。他一动也不想动。
35.良辰美景奈何天[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