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哪有,你不去,我也想自己去,算你免费陪我了。”
我回复:“真是谢了!也想走一走。”
秋:“不过来吗?”
但很快地就撤回了。
换成了:“我从来不吃榴莲,明天让表妹来取,可否原谅我的不接受?”
我说:“东西是你的,随你支配,只是想表达一下心意!”
秋说:“你太客气了,心意领了。晚安。”
我看见内容了。我知道这暗示着什么。可是,我却不想那样做。有些事情一旦做了,性质就变了。
我回复:晚安!
想忘记一个人,那就要多想她的“坏”处。自从李绪东说起玲的学习环境,我的脑海里就会闪现她在男生面前那迷人的笑容。因为个子小而不得不抬头看着你的眼睛,双眼皮中间其实还夹着几条细细的纹路。眼睛总是像含着一汪水。但时,她身前的男孩子却变了另外一个人。我总想,唉,她一定会成为那些男生中的一位的女朋友。或许我没有得到的东西,那个人可以轻而易举地得到。他们也会在林荫下漫步,会在无人的地方偷偷地接吻。或许会发生更为严重的事情。毕竟那个城市比这里还要繁华。我还记得没有bb机打败我之前我们聊天的内容。
玲问我喜不喜欢做点生意。我不明白她的意思。后来她跟我解释说她的同学可以弄到很便宜的卡口带。我问她什么是卡口带。她说就是海关没收的磁带,因为是走私过来的,又都是英语原声带,音质特别好。她的同学可以低价弄来,这边如果销路好的话,可以做一做挣点零花钱。我当时就回绝了。我觉得我不是做生意的料。况且,那些英文歌曲和舞曲,我没有在这边的大学听见过。像我,除了喜欢听“猛士的士高”以及很少的诸如卡朋特的《昨日重现》、忘记了谁唱的《雨中情》《人鬼情未了》《卡萨布兰卡》几首歌曲外,几乎再无兴趣。并且只觉得旋律很美,歌词基本不懂。
所以,想到了玲的世界必定是丰富多彩的。被众多男生簇拥着。那些男生或许会因为她拼得死去活来。什么对讲机、bb机,旗袍或者每周末都可以去一趟饭店,看一场电影。与之想比的我,只能去录相厅看两场港台电影(那个片子不算)或者美国大片,即使是馋得不得了,也只能去那间雪莲饭店要一盘地三鲜和锅包肉,当然啤酒是要喝到醉醺醺的才肯出来。
我不清楚我的初恋到底是为什么来的。不过,那一段岁月现在回想起来,也是美妙之极的。记得自己第一次大胆地想接近女孩子,就四处打听问到了她家的地址。借口早就想好了,以借英语笔记为由。说实话到现在我的英语也是一团糟糕。我搞不懂那些时态,什么时候该用“is”,什么时候又该用“do”。总之,我后来连英语单词都懒得记。
那天她家的大门是虚掩着的。我一眼就看见了玲在一棵杏树下的木椅上看书。那是暑假,玲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衣,上面套了一件镂空的蓝色毛线编织的长袖衫,我们都叫这种衣服为蝙蝠衫。因袖子肥大,又在腕部收紧,展开时像一只飞翔着的蝙蝠。她并不知道我就站在门外,静静地看着红皮的日记本。好一会儿,我才鼓起勇气敲门。
玲吓了一跳,迅速地站起来,奇怪地问我:“你怎么来了?”
我说:“我想借一下你的英语笔记。”
她把我让进屋里,我抬眼看了下那株杏树,要比我们这儿的杏树高大得多。上面结着青黄色的杏子。
我们进到屋里。屋子的格局与我家的格局没什么区别。都是正门对着一条走廊。走廊将屋子分成两半。每一半都有一个像客厅一样的房间,那后面会隐藏着一间卧室。走廊的尽头是厨房,大一点的话会有放粮食的小仓库以及另一间小屋子。
我们坐在靠窗的沙发里。她要给我倒杯水,我没有答应。屋子里被树阴遮着,非常凉爽。
她笑着问我:“真的是来借英语笔记的?”
我的脸红了红,“嗯,课上我忘记了抄!”
“那,就借给你吧!”玲把英语笔记推给我。我小心地把笔记接过来,打开。里面工整又详细地写满了上课时的要点,什么过去式,将来时的。虽然我当时很头痛,但仍假装认真仔细地翻看着。
于是,她探过头来,问我是哪一课落下了。
这样,她给讲上课时的重点,都需要注意哪些。而我却根本听不下去。只是闻着她头发上淡淡的香味,那小巧的鼻子,整齐的牙齿以及我一口能包下的唇。
“我们到外面去吧?”玲建议。
她顺手拿起放在几上的一本杂志。
坐在杏树下的椅子里,椅子太小,稍有点挤。那种若即若离的接触让我浮想联翩。玲说她还要看两遍笔记,让我先看一会小说。我把笔记还给她,她把杂志递给我。
杂志的名字叫《作品与争鸣》。那是我第一次看小说。小学到初中我都喜欢阅读。当然阅读的书刊都是母亲单位里的订阅的。母亲只给我拿回《儿童时代》《少年画报》之类的书。初中时最多的是一种叫《资料卡片》的综合性期刊。上面小小的豆腐块的文章特别像今天的百度新闻。里面什么内容都有,哪儿的人今天突然从村子里消失了之后,在千里之外的人又发现了他。什么外星人掳走了国外某妇女三个月,送回来后女人怀孕了,生下了一个长着狐狸耳朵、猫头鹰眼一样的男孩子,被当地村民杀死了。还有某位气功大师如何发功拯救了一场洪水,以及苏联的克格勃如何训练用眼光杀人。
所以,我拿到这本杂志的时候并没有兴趣读完它。但是我又不知道做什么好。就翻看里面的小说,我选了一篇叫《无雪的冬天》那篇小说。我耐着性子读下去,居然也看入迷了。无非是讲男女之间发生的爱情故事。男妇都有家室,想爱又不敢爱。
我看完这篇就把杂志放下。
她笑着问我:“好看吗?”
我说:“我也能写出这样的小说来。”
她愣了一下。那一刻,就连我都愣了一下。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蹦出这样一句话。是想在自己喜欢的女孩子面前卖弄?还是冥冥之中感觉到,原来写小说是这么简单的一件事儿?
后来她母亲回来了,也是个子小小的。但是眉宇之间却透着慈祥和威严。玲笑着说:“妈,他是我同学,来借英语笔记的。”
她妈妈上上下下地打量我一番,点了点头后进屋了。
我匆忙地从她家里“逃”出来,当然没有忘记紧紧地抱着那本英语笔记。那之后,我总是要想方设法地接近她。有时候唱歌,有时候一起到另一个家境非常好的同学家听流行歌曲。那位同学家里有一台“三洋”双卡录音机。非常神奇,一边可以放,一边可以录。他们家是小二楼,干净整洁。他一个人一个屋,有时候就去他那里录歌。他本人也愿意唱歌,唱得非常好。我和玲有那么几次就以录歌为名去他家聊天。一边听着歌曲,一边说着笑话。而我这位同学很识趣,绝对不当电灯泡。
有时候我也约她去公园。公园里有一座白色的铁索桥。桥身可以左右摇摆。每个走到桥上的人都喜欢有节奏地晃动身体,寻求刺激。不过有一年的五月一,桥上的人太多。公园是俄罗斯占领东北期间给那些高级军官修建的后花园,年头太久。结果那一次桥不堪重负终于被好奇的从们晃塌了,幸好没有人员伤亡。又不是雨季,桥小的水尚浅,没有溺亡的人。
我和玲去公园,最喜欢的就是划船。船是铁皮船,浆是木质的。河水清澈,水草招摇。河两岸的榆树把枝干伸到水面上。划船的人要小心地躲闪才能通得过。再加上公园里有各种各样的桥,让小船从桥小钻过去,是一件特别开心的事儿。玲坐在船尾,我坐在船头。船是由我来划的。一边划着,一边说笑,那阵子,我的日子简直像在云里一样幸福着。
我们的故事很快在校园里传开来。那时候的高中校园,谈恋爱的男男女女并不在少数。校花们被那些高干子弟们包围着。还记得有位漂亮的女生,苦于男生们的追求而剪去了一头长发。不曾想光头的女生,却更加引起男生们的注意。疯狂地追求着她导致其不得不休学避避风头。但最终该女生再没有复学。想想男生对女生的追求,对女生来讲,的确是一种伤害。那时高中学校教学楼后面有个大车棚。时常有男生站在门口等着校花们去里面取自行车然后趁机把情书偷偷地塞给人家。或者男学生托另外一个女生,把信转交给人家。这种事儿我也做过一次,当然是受人之托。
那时候算是恋爱了吗?我想我是的。但玲到底是不是我却至今也弄不明白。高三那年,我忽然感觉自己的魂没了。学习成绩快速下滑。我记得刚考入这个班是,班级里有13个学生是过了500分的线的。我是其中一个。但到了高三,我已经快倒数了。我不清楚我是怎么了。总之我就是不喜欢学习。学习对我来说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我搞不清楚化学里的氧化性与还原性,弄不懂看不见的那些元素,某某之间会发生什么样的反应,会有什么现象。我也搞不懂那么抽象的力学、电学和光学,还有粒子啊,能量啊,我通通不喜欢。我喜欢的是历史和地理。可是,我却选择了理科班。无法回头。
9.第 9 章[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