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酒窖再外面的走道除了通向随从们的住处之外,还有一个入口很窄的岔路。拐进这小岔路,是一段长长的曲折的走道,走道尽头是一条盘旋上升的楼梯。方思明跟着原随云走上楼梯,感觉有强风从楼梯的另一端吹进来,楼梯尽头又是一条弯曲的走道,越走方思明越觉得不太对劲:因为原随云的“鬼影”越来越清晰。而且他还渐渐听到了海浪的声音。
很快方思明发现,越来越清晰的不是原随云的“鬼影”,而是真正的身影。走道的尽头,真的有光。拐过最后一个弯,方思明几乎忍不住惊叫。他看见了光,看见了天空和大海!
那个时候还没有破晓。满天铁黑的乌云中间,几条曲折的缝隙透出了微弱的银灰的光。沿着天际线横卧着长长的一道灰色雾气。大海依然漆黑如墨,但规律的、如雷鸣一样的海浪声和海风中的咸味,却让方思明感受到大海在沉睡中的脉搏。
“我之前就是在这里弹琴的。”原随云说道。
方思明向四周看过去。这里处于蝙蝠岛石山主峰的半山腰,根据地形略加修整,形成了一处几丈见方的平台。说是平台,只有中间一条比较平整,两边都是高高低低的落石。平台离海面大概有五丈高。底下的岩石被海浪冲蚀,掏空成悬崖。仔细听着,似乎果真能听见细小的碎石从悬崖上崩裂、落入海中的声音。
原随云走到一块一小半快两尺另一大半快三尺高,表面十分平整的石头旁边,用手确认地摸了摸,说道:“这是我抚琴时的坐席。”
方思明估计着。这块石头在两尺高的地方坐着,两脚正好能很舒服的着地。如果把这里当成台阶,正好能方便地上到另一边三尺高的平台上盘腿坐着。这两种坐法都十分惬意。枯崖沧海之间,一人一琴,想想也是风雅。不知道这石头是天然就这样的,还是原随云让人修整成的。方思明想到无论是蝙蝠岛还是去蝙蝠岛的船,都有很多有雅趣盎然的小细节。原随云是个妙人。
“这里确实是弹琴的好地方。”
“小孩子,现在天气怎么样?”原随云问道。
“很好。”方思明对着满天的乌云出神。“什么天气对我来说都很好。阴天乌云也是很好的。就算阴天也是有光的。”
“阴天?又看不到日出了。”
原随云似乎有点无奈地笑了笑,转身要回去。
“别!我们在这里多待一会儿。”方思明溺水的人抓救命稻草一样抓住原随云。
“为什么?”
“因为有光……因为能看见你……”
“光?”原随云微微皱起了眉头。
想到原随云的世界里只有一片黑暗,方思明忽然无比悲戚。
“嗯,照在你身上的光总是特别美。我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正好阳光照在你脚边,你就像是被一江春水照映着一样,然后,你喊我‘少阁主。那个时候的我,听见你这么说竟然开心极了……很悲哀吧?我第一次看见你之后,就再也忘不了你……”
在熹微的晨光中,原随云惊愕的表情让方思明心中一颤。他在心里对自己说,这绝对是他最后一次在原随云面前忘情了。最后一次——最后一次!
方思明吻上原随云的唇。就算早就有过肌肤之亲,但这次是他第一次完全主动,方思明还是紧张得脸红心跳。原随云的嘴唇和脸庞都有些冰凉。不知是不是因为没想到方思明会主动而惊讶,他甚至半天都没有任何反应。方思明吻着他就像吻尸体一样。他茫然地探进原随云嘴里,像个在闹市里迷路了的小流浪狗,战战兢兢地横冲直撞。心跳越来越快,可是越吻就觉得身体越冷。
最后他实在受不了,终于松开原随云,可一看见原随云被幽暗的天色照亮的脸庞,却又情不自禁地重新吻了上去。
简直是傻透了,一次又一次自欺欺人。和原随云之间从来不是他想象的那样。方思明勇气很快耗光了。这片幽暗的天光只让他看见了自己的“下贱”,他知道只要原随云这时候说一句安慰他的软话,他就会死心塌地以为一切如同所愿——甚至只要原随云说句“我现在想干你”,他就会立刻把自己扒的□□。
真是够了!
方思明想推开原随云,却被他一手扣住脑后。原随云忽然开始疯狂地回吻他。方思明的身体又猛然燥热起来,心跳快到了极限,几乎站都站不稳。原随云抱着他的腰,把他压向那块当做抚琴坐席的石台。方思明两腿后面贴着三尺高的石台,前面是原随云紧紧压着他的身体,隔着衣服也能感觉到他身体的兴奋和热度。
意识到原随云要做什么,方思明颤声问道:“要在这里吗?”
(w\)
o(▽)q
咳咳咳咳咳。
最后,完全忘情忘形的两个人总算在彼此的拥吻中找回了具有实在身体的感觉。
不知何时飘洒下的牛毛细雨沾湿了两个人的头发和衣服。原随云吻了吻方思明被汗水和雨水润湿、被海风吹冷的脸庞,从他手里拽出来蒙眼的黑布,重新戴上:“好了,小孩子,我们回去吧。”
“刚才……感觉怎么样?”方思明依然骑在原随云身上,吻着他的额头和鬓边。
“大吃一惊。你这是无师自通吗?我不记得我和你玩过这个花样。”原随云抱着方思明缓和住呼吸。
方思明有些得意地轻笑起来:“你忘了?你以前让人给我讲解过。”
“你……?!”这次换原随云被方思明气得哭笑不得了。
“随云,我学东西非常快。不管你下一步要去哪,要做什么,我都能很快学会。不管你要面对什么过往,我也能帮你扛着。万圣阁那个修罗场我都挺过来了,还有什么是我挺不过去的?所以,别放开我,带我走吧。如果你怕离开那个房间,离开蝙蝠岛你会找不到我,我可以在随身戴着一个铃铛,你听见铃铛的声音,就知道是我,这样可好?”
原随云咬着牙,嘴角抽搐了几下,额头上青筋浮起:“好什么?只听说过牛马猫狗戴铃铛,哪有人戴铃铛的!”
方思明不服气地顶嘴道:“怎么没有?小孩的长命锁和银镯子上不都有铃铛?”
原随云无可奈何地把方思明抱在怀里:“那你就真成小孩子了。”
21.斜风细雨不须归[2/2页]